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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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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
(2019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3月10日证监许可【2016】487号文注册募集。《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6年5月26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自2016年5月26日起至2017年11月26日止,自2017年11月27日起,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份额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场外简称变更为“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LOF)”;场内简称及基金代码不变,场内简称为“国泰融丰”,基金代码为“501017”。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比例限制、业绩比较基准和收益分配等条款,相应适用于基金合同中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有关约定。即本基金转换完成后,基金合同中除仅适用于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条款外,继续适用于转换后的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基金参与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运作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时,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同时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2019年9月1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了相关章节,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章节的相关内容,上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1月15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月26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9年1季度报告,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成立时间:1998年3月5日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 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权结构:

  ■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15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1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恒生港股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聚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策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鑫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惠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CES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瑞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兴富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裕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丰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盛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2年1月至1992年10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2年11月至1998年2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1998年3月至2015年10月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1998年3月至1999年10月任总经理,1999年10月至2015年8月任董事长。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纪委书记,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监事长。2016年8月至11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华文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监事长、纪委书记。2016年11月起调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方志斌,董事,硕士研究生。2005年7月至2008年7月,任职宝钢国际经营财务部。2008年7月至2010年2月,任职金茂集团财务总部。2010年3月至今,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处长。2014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建投华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2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年7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战略发展部处长,现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年在BANK OF ITALY负责经济研究;1995年在UNIVERSITY OF BOLOGNA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年在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任金融分析师;1999-2004年在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任股票保险研究员;2004-2005年任URWICK CAPITAL LLP合伙人;2005-2006年在CREDIT SUISSE任副总裁;2006-2008年在EURIZONCAPITAL SGR SpA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9-2013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权益部总监。2013-2019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总经理。2019年4月起任Investments &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ation & Institutional Relations主管。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保险师(Chartered Insurer)。1989年至1994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1994年至1996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年至1998年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年至2017年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至2017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任忠利集团大中华区股东代表。201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丁琪,董事,硕士,高级政工师。1994年7月至1995年8月,在西北电力集团物资总公司任财务科职员。1995年8月至2000年5月,在西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干事。2000年6月至2005年8月,在国电西北公司财务部任成本电价处干事、资金运营处副处长。2005年8月至2012年10月,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任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14年11月至今,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党委委员。2019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23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2011年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执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2013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上市)独立董事,2015年5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0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在工商银行工作,历任河北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2004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起任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2014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75年7月至1991年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1991年6月至1993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3年9月至1994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4年7月至1999年3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1999年3月至2010年1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6年6月至1999年1月在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会计教研室工作,历任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1991年起兼任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1999年1月至2003年6月在沪江德勤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企业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2003年6月至2005年11月,在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6年7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会长,2016年8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顾问。2005年11月至2016年7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审计部副主任、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2年3月至2016年7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03年1月至2016年11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监事。2017年5月起兼任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2006年6月,先后于建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在中国投资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2008年3月至2012年8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监事,大学本科。1995年12月至2000年5月在Jardine Fleming India任公司秘书及法务。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在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任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2003年3月至2008年1月任JP Morgan Chase India合规部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任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法律及合规部主管。2008年8月至2014年3月任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2014年3月17日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首席执行官。2016年12月1日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执行董事。2014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

  刘锡忠,监事,研究生。1989年2月至199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核监察局主任科员。1995年6月至2005年6月,在华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7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室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主任、资金管理部主任、河北业务部主任,现任风险管理部主任。2017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年9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4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7月起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2019年4月起任投资总监(FOF)。2015年8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吴洪涛,监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7月至2008年1月,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经理。2008年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工程师、运营管理部总监助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监,现任运营管理部总监。2019年5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2008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助理经理。2012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总监助理、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审计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2017年3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辉,大学本科,19年金融从业经历。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公司,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年1月至2005年7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AIG集团,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任职于星展银行。2010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封雪梅,硕士研究生,21年金融从业经历。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2001年5月至2006年2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产品经理;2006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职于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任职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8年7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梅,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年金融从业经历。1999年7月至2014年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历任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稽查二处副处长等;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任副处长;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就职于上海申乐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7月起任公司督察长;2016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督察长,2019年3月起转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国华,博士研究生,25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产品规划部总监、公司首席产品官、公司首席风险官,2019年3月起担任公司督察长。

  倪蓥,硕士研究生,18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信息技术部兼运营管理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樊利安,硕士,13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职上海鑫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2010年7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10月起任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国泰淘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月至2018年8月任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19年1月任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兼任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任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任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基金经理,2016年5月至2017年11月任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8月任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国泰福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兼任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任国泰泽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年8月任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任国泰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任国泰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众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任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任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任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1月起兼任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任国泰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任国泰恒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9月起兼任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的基金经理,2019年5月起兼任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8月起兼任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任研究部副总监,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任研究部副总监(主持工作),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任研究部总监。

  (2)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基金成立之日起至今一直由樊利安担任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执行委员:

  张玮:总经理助理

  委员:

  吴晨:固收投资总监、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监

  邓时锋:FOF投资总监

  吴向军:海外投资总监、国际业务部总监

  胡松:养老金投资总监、养老金及专户投资(事业)部总监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21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81只,QDII基金40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①销售银行及券商

  ■

  ■

  

  ■

  ②第三方销售机构

  ■

  ■

  2、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销售。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联系人: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魏佳亮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第五部分  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限

  1、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内(含第18个月),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均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场内份额可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第18个月度对日起,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更名为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基金的存续期间:不定期

  第六部分  投资目标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内(含第18个月),通过对定向增发项目的深入研究,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潜在的投资机会,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深入挖掘并充分理解国内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所带来的外延式增长的投资机会,在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和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精选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第七部分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原则及投资比例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内(含第18个月),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外延增长主题的上市公司证券占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第八部分  投资策略

  (一)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内(含第18个月),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轮动效应与定向增发项目优势的深入研究,优选能够改善、提升企业基本面与经营状况的定向增发股票进行投资。将定向增发改善企业基本面与产业结构作为投资主线,形成以定向增发为核心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2、定向增发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从发展前景和估值水平两个角度出发,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价定向增发项目对上市公司未来价值的影响。结合定向增发一二级市场价差的大小,理性做出投资决策。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对行业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调整。

  首先,本基金将采用定性分析方法进行价值挖掘。在充分分析与评价上市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以及现有的业务环节、竞争优劣势的基础上,从定向增发的项目目的、发行对象、项目类别等角度,多层面地分析定向增发项目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预测上市公司在完成定向增发项目后能够获得的资源质量、能够达到的经营状态、以及能够实现的竞争优势等。

  其次,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筛选具有较好投资价值的定向增发股票。通过分析定向增发项目公司的估值指标、成长性指标、现金流指标等财务指标,筛选出成长性确定、现金流量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强、但价值相对被低估的公司,作为本基金的备选定向增发股票。再将定向增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量化为对财务指标的影响,预测定向增发公司未来在资产结构、运营效率、盈利能力等方面的动态变化趋势。将上市公司估值水平与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行业估值水平、主要竞争对手估值水平比较,综合评价成长能力与估值水平。

  最后,经过严格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最终确定股票投资组合,并适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

  由于不同类型定向增发项目对企业的股权结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影响不尽相同,本基金依据定向增发在发行目的、发行对象、项目类别等方面的差异,将定向增发股票投资策略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项目融资类定向增发投资

  项目融资类的定向增发项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项目开发实现主营业务的拓展,市场份额的提高,以及上市公司业绩的增厚。

  项目融资类定向增发的特点在于公司在融资项目完成后,无法在短期显现其盈利能力。在项目完工后,公司的财务绩效逐步体现,公司盈利能力逐步改善。同时,募集资金的规模,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比例对公司财务表现有一定的影响。

  本基金将着重评价项目融资类定向增发的项目本身以及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详细评估项目具体投资方向,评价项目对企业现有经营业务与财务状况的关联和影响,预测其对企业基本面指标的影响等。通过筛选与分析业绩变化情况,自下而上评估,结合公司基本面情况,择优选取成长性好,安全边际高的公司进行投资。

  ②引入战略投资者类定向增发投资

  引入战略投资者类定向增发项目通过定向增发引进战略投资者,为公司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理念,并改善法人治理结构。

  本基金对引入战略投资者类定向增发项目将详细评估战略投资者的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结构、过往业绩、业务前景,及其与企业的合作方式、合作深度与合作理念,评价其对企业未来经营业务、发展方向、财务状况等基本面指标的影响。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的方式,挑选具有吸引力能够带来长期稳定收益的股票。

  ③大股东主导的定向增发投资

  大股东主导的定向增发项目主要指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和实际控制人资产注入两类定向增发项目,也包括公司间资产置换重组中发行对象包含大股东或者大股东关联方,以及融资收购资产中收购大股东资产的定向增发项目。从根本上来说,此类项目不仅直接改变公司的资产结构,同时也会对企业未来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多个方面产生影响。本基金通过定性和定量方法分析大股东的增资目的、增发资产的质量等方面,评估定向增发项目对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挑选具有绝对或相对估值吸引力的公司股票,再通过分析和评估股权变化,结合预期盈利水平和成长潜力,择优选取安全边际较高、成长性较好的公司进行投资。

  ④公司间资产置换重组类定向增发投资(非大股东方参与)

  通过定向增发项目实现公司间资产置换是企业与其他主体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重组前后公司的估值往往会有明显的改变。

  由于此类资产重组为非大股东方参与,通常会对公司带来正面影响,本基金将关注公司间资产置换类定向增发项目对增发公司资产质量的影响,以及业务范围、行业地位与市场份额的变化,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在市场上收集公开的事件信息,对事件影响中的公司进行分析与估值,挑选具有吸引力的公司股票。

  ⑤融资收购其他资产类定向增发投资(非大股东方参与)

  对于融资收购非大股东方资产的定向增发项目,长期来看,公司能够通过定向增发项目中收归的资产实现企业基本面指标的优化。通过上下游产业并购、同业竞争对手合并或跨行业并购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可以减少公司运营成本或大幅提升市场占有量来重组企业现有资源,提升经营业绩。重组前后公司的估值往往会有明显的改变。

  本基金将着重关注此类定向增发项目对增发公司业务范围、行业地位与市场份额的变化,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在市场上收集公开的事件信息,对事件影响中的公司进行分析与估值,挑选具有吸引力的公司股票。

  ⑥壳资源重组类定向增发投资

  壳资源重组指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股票的方式向非上市公司收购资产,非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并取得上市公司绝对控股权的定向增发方式。壳资源重组类定向增发中,壳公司的基本面将发生重大改变。本基金在投资壳资源重组类定向增发项目时,主要以借壳公司为重点考察对象,考察其过往业绩、股东情况、业务前景,并分析壳公司资产负债剥离情况等一系列财务与基本面指标,并结合行业分析与估值,挑选具有吸引力能够带来长期稳定收益的股票。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不同类别的定向增发项目在不同期限内对公司基本面的影响,分析基本面变化,在一年期定增项目中根据定向增发项目类别择优参加,尽可能获取定向增发项目给投资者带来的超额收益。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将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动向,预测未来利率变动走势,自上而下地确定投资组合久期,并结合信用分析等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4、股指期货交易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对冲作用,降低股票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品种,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谨慎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7、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在权证投资方面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立足于无风险套利,尽力减少组合净值波动率,力求稳健的超额收益。

  (二)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深入挖掘可能对行业或公司的当前或未来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在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和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将股权变动、资产重组等上市公司外延增长活动作为投资的主线,通过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的合理配置,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具体而言,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投资策略分两个层次:首先是大类资产配置,即采用基金管理人的资产配置评估模型(Melva),依据对宏观经济、企业盈利、流动性、估值等相关因素的分析判断确定不同资产类别的配置比例;其次是个股精选策略,在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对影响上市公司当前及未来价值的外延增长活动进行全面的分析,深入挖掘受益于外延增长或市场估值未能充分体现外延增长影响的上市公司股票,在综合考虑投资组合的风险和收益的前提下,完成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构建,并依据外延增长活动的深入对其进行动态调整。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基金管理人的资产配置评估模型(Melva),通过宏观经济、企业盈利、流动性、估值和行政干预等相关因素的分析判断,采用评分方法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2、个股精选投资策略

  (1)外延增长主题的上市公司范畴的界定

  本基金将以下四类上市公司定义为本基金关注的外延增长主题的上市公司, 具体包括:1)并购重组已实施,并对公司的经营持续性产生影响的上市公司; 2)已公告并购重组预案,在对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后判断具备较强可操作性的上市公司;3)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预期该变化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及正面影响的上市公司;4)在经济制度改革或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其有并购重组计划并公告的上市公司。除上述上市公司之外,如果某些细分行业和公司同样符合外延增长主题的定义,本基金也会酌情将其纳入外延增长主题的投资范围。

  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外延增长主题的公司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外延增长主题的公司范围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外延增长主题的公司范围的界定方法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但应及时告知基金托管人并公告。

  (2)初选股票库的构建

  本基金对初选股票库的构建,是在外延增长主题界定的范畴中,过滤掉明显不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剔除的股票包括法律法规和本基金管理人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ST和*ST股票、筹码集中度高且流动性差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诉讼的股票等。

  同时,本基金将密切关注股票市场企业动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初选股票库。

  (3)风格股票库的构建

  在初选股票库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结合定量评估、定性分析和估值分析来综合评估备选公司并购重组活动的价值,从中选择通过并购重组活动实现企业外延式增长的上市公司。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

  1)并购重组给公司带来的外延式成长性评估

  本基金认为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外延式扩张,是实现企业价值提升的重要途径,而企业价值的提升必将反映在股价上。本基金将通过深入的研究,综合评 估并购重组企业的行业增长前景;以及并购重组活动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协同效应,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实现公司的经营规模扩张、企业竞争优势和品牌价值提升、经营效率改善、利润水平大幅提高等。

  2)并购交易中资产定价的合理性评估

  并购交易定价是指交易双方确定的标的企业的资产转让价格。判断并确定并购定价的合理性成为决定并购交易能否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

  本基金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对并购交易中的资产定价合理性进行评估。定量分析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市盈率(P/E)、市值增长比率(PEG)、市净率(P/B)、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DA)、折旧、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

  3)股票可交易价格的合理性评估

  本基金将理性评估外延增长主题股票的可交易价格,从中选择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股票。

  3、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将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动向,预测未来利率变动走势,自上而下地确定投资组合久期,并结合信用分析等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4、股指期货交易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对冲作用,降低股票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品种,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谨慎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7、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在权证投资方面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立足于无风险套利,尽力减少组合净值波动率,力求稳健的超额收益。

  第九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1、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内(含第18个月),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国证定增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内(含第18个月),股票投资部分选取国证定增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该指数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沪深两市拟定向增发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债券投资部分选择中证综合债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该指数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中国固定收益市场的状况,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2、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投资部分选取沪深300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该指数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中国股票市场的状况;债券投资部分选择中证综合债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该指数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中国固定收益市场的状况,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3、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修改指数名称,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部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9年3月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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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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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16年5月26日为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1月27日起,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国泰融丰外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上表中最后两个时间段数据即为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今数据。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9年7月9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2019年9月1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绪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

  2、更新了“重要提示”中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等相关内容;

  3、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的相关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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