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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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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9-051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

  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2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5114期、单位结构性存款893933产品、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三期

  ●委托理财期限:182天、181天、185天、18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实施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因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时间存在一定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份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2017年8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4号文“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52,999股,募集资金总额883,919,991.4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3,700,899.06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219,092.4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8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19 年 6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8 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3)。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标的产品均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5114期

  (2发行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发行与转让场所银河证券柜台交易市场

  (4)发行规模:3000万元(银河证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发行规模进行调整,产品最终规模以银河证券实际募集的资金数额为准)

  (5)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人。产品发行期或存续期内,产品持有人数达到或接近上限的,产品发行人有权提前结束销售或暂停产品转让交易。

  (6)产品期限:182天

  (7)约定收益率:3.7%(年化)

  (8)产品费用:管理费:0%、托管费:0% 、认购费:0%、赎回费:0%

  (9)本金及收益分配方式到期一次支付本金及到期收益可否提前购回不可提前购回

  (10)可否转让:可转让(产品存续期间,银河证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客户需求对产品“可否转让”的状态进行调整,产品的转让方式以银河证券交易终端公布的为准)融资主体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经营活动,补充营运资金风险收益特征该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收益凭证产品。

  (11)产品评级:根据产品所描述的风险收益特征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评估和准入细则》,将该产品风险等级定为R1。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1)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893933产品

  (2)期限:181天

  (3)起息日:2019年12月19日

  (4)到期日:2020年6月17日

  (5)收益兑付日:2020年6月19日

  (6)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7)预期年化收益率:3.4%

  (8)产品存续期间:即收益计算期限,从起息日开始计算到实际到期日,包括起息日,不包括实际到期日。

  (9)本金及结构性存款收益兑付:

  本金支付:产品到期日,宁波银行向投资者归还100%本金,并在到期日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收益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兑付日,宁波银行向投资者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并在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2)产品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挂钩标的:USD- 3MLibor

  (5)产品风险评级:一级

  (6)认购期:2019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7日。

  (7)成立日:产品认购期结束后当日,如果银行判定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成立,则本产品的成立日为2019年12月27日。

  (8)到期日:2020年6月29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调整)。

  (9)工作日调整规则:指在结构性存款合同中特定事项所指向的日期为非工作日时则自动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但若顺延后的日期为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则不进行顺延而改为提前至该日期之前最近的工作日。

  (10)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采用以下产品收益支付方式:到期支付产品收益;

  (11)产品收益计算期限:185天(按照算头不算尾的方式确定产品收益计算期限,如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的应进行相应调整)。

  到期日(含当日)或提前终止日(含当日)至分配日之间不计付存款利息及产品收益。

  (12)结构性存款收益计算基础

  ■ACT/365,指计产品收益计算期限的实际天数乘以到期年收益率除以365。

  (13)提前终止/赎回:除非另有约定,客户不能提前终止/赎回。

  (14)交易日:2019年12月27日

  (15)期初观察日:2019年12月27日

  (16)期末观察日:2020年6月22日

  (17)观察期: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6月22日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

  (1)产品名称: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三期

  (2)产品代码:SXEDXBBX

  (3)投资管理人: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

  (4)产品起始日期:2017年11月24日

  (5)收益计算方法:预期收益=投资本金×业绩基准(R)/365×实际存续天数,投资本金以客户的每笔购买为单位,业绩基准为客户购买时适用的按照实际存续天数确定对应的收益率档。期间如遇工商银行调整业绩基准,存续份额的业绩基准不变。实际存续天数:自客户购买确认日到预约到期日(赎回日)期间的天数;如客户在募集期内认购本产品份额,则该份额的实际存续天数自产品成立日(含当日)起开始计算。

  (6)预约到期日:2020年6月29日,预约到期日与国家公布法定节假日有关,以实际到期日为准。

  (7)理财资金支付:工商银行在理财赎回日后1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账户。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银河金山”收益凭证5114期

  用于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活动,补充营运资金

  2、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893933产品

  投资方向及范围:结构性存款是指以企业的存款作为本金,挂钩利率、汇率、股票指数、商品价格等金融市场指标的创新型存款产品,如果投资方向正确,客户将获得额外收益;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损失购买期权的费用,对于本金不造成影响。

  3、民生银行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所募集资金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并以该存款收益部分与交易对手叙作和USD-3MLibor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4、工商银行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三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各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主要购买的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各受托方均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共计人民币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期末货币资金的35.57%,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本年度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累计获得收益1,499.50万元,税后净收益1,274.57万元。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6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该议案业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3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9-052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25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荆娴、蒲一苇、程峰、唐逢辰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募投项目“工程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审议通过后,公司开始实施项目建设工作。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采购的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现该项目已建成并实现预计效益。

  因该募投项目已建成并实现预计效益,无需继续投资。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工程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407.28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已完成,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一、二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一、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9-053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25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静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完成并实现预计效益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407.28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9-053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30号文《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0.28元,募集资金总额35,15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261.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0,896.0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3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存款账户为390115063800000016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存款账户为120101220004854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存款账户为94170154500002648。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5年1月15日,公司与国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上述相关银行严格履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于2015年度完成;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和加速控制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已达到预计效益,已分别于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履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四、本次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节余原因

  截至2019年12月30日,工程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累计投入2,310.6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07.28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节余募集资金2,407.28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94170154500002648账户。

  工程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是:(1)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采购的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407.28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10.6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407.28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407.28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況,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別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407.28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专门意见:

  1、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407.28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已完成,本次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9-055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已完成;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上述事项,公司对《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修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9-056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15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717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15日

  至2020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2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2019-053)。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1月15日(12:00-13: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717号)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3: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志荣、彭丽娜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717号)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15

  电话号码:0574 – 88169136

  传真号码:0574 – 88169136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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