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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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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0月22日证监许可【2018】1662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7月16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运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是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中等的投资品种。目标日期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而逐步降低。

  目标日期前,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3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

  对于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3年后的年度对日(含该日)的期间;对于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该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通常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于T+3日确认)至3年后的年度对日(含该日)的期间。

  目标日期后,自目标日期的次一工作日起,本基金转换为普通开放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并更名为国泰民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自国泰民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始办理赎回业务之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均不受最短持有期限限制,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赎回业务。(如某投资人于2039年申购的本基金份额,在本基金转换为国泰民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后,则不再受最短持有期的限制,可随时赎回)。

  本基金基金名称中的“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下滑曲线进行调整,实际投资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可能存在差异。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2019年9月1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了相关章节,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章节的相关内容,上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1月15日。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设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权结构:

  ■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15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1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恒生港股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聚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策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鑫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惠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CES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瑞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兴富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裕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丰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盛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2年1月至1992年10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2年11月至1998年2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1998年3月至2015年10月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1998年3月至1999年10月任总经理,1999年10月至2015年8月任董事长。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纪委书记,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监事长。2016年8月至11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华文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监事长、纪委书记。2016年11月起调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方志斌,董事,硕士研究生。2005年7月至2008年7月,任职宝钢国际经营财务部。2008年7月至2010年2月,任职金茂集团财务总部。2010年3月至今,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处长。2014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建投华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2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年7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战略发展部处长,现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年在BANK OF ITALY负责经济研究;1995年在UNIVERSITY OF BOLOGNA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年在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任金融分析师;1999-2004年在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任股票保险研究员;2004-2005年任URWICK CAPITAL LLP合伙人;2005-2006年在CREDIT SUISSE任副总裁;2006-2008年在EURIZONCAPITAL SGR SpA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9-2013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权益部总监。2013-2019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总经理。2019年4月起任Investments &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ation & Institutional Relations主管。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保险师(Chartered Insurer)。1989年至1994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1994年至1996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年至1998年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年至2017年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至2017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任忠利集团大中华区股东代表。201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丁琪,董事,硕士,高级政工师。1994年7月至1995年8月,在西北电力集团物资总公司任财务科职员。1995年8月至2000年5月,在西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干事。2000年6月至2005年8月,在国电西北公司财务部任成本电价处干事、资金运营处副处长。2005年8月至2012年10月,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任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14年11月至今,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党委委员。2019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23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2011年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执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2013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上市)独立董事,2015年5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0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在工商银行工作,历任河北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2004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起任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2014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75年7月至1991年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1991年6月至1993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3年9月至1994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4年7月至1999年3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1999年3月至2010年1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6年6月至1999年1月在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会计教研室工作,历任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1991年起兼任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1999年1月至2003年6月在沪江德勤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企业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2003年6月至2005年11月,在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6年7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会长,2016年8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顾问。2005年11月至2016年7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审计部副主任、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2年3月至2016年7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03年1月至2016年11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监事。2017年5月起兼任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2006年6月,先后于建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在中国投资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2008年3月至2012年8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监事,大学本科。1995年12月至2000年5月在Jardine Fleming India任公司秘书及法务。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在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任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2003年3月至2008年1月任JP Morgan Chase India合规部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任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法律及合规部主管。2008年8月至2014年3月任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2014年3月17日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首席执行官。2016年12月1日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执行董事。2014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

  刘锡忠,监事,研究生。1989年2月至199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核监察局主任科员。1995年6月至2005年6月,在华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7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室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主任、资金管理部主任、河北业务部主任,现任风险管理部主任。2017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年9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4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7月起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2019年4月起任投资总监(FOF)。2015年8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吴洪涛,监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7月至2008年1月,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经理。2008年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工程师、运营管理部总监助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监,现任运营管理部总监。2019年5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2008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助理经理。2012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总监助理、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审计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2017年3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辉,大学本科,19年金融从业经历。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公司,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年1月至2005年7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AIG集团,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任职于星展银行。2010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封雪梅,硕士研究生,21年金融从业经历。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2001年5月至2006年2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产品经理;2006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职于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任职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8年7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梅,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年金融从业经历。1999年7月至2014年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历任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稽查二处副处长等;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任副处长;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就职于上海申乐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7月起任公司督察长;2016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督察长,2019年3月起转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国华,博士研究生,25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产品规划部总监、公司首席产品官、公司首席风险官,2019年3月起担任公司督察长。

  倪蓥,硕士研究生,18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信息技术部兼运营管理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邓时锋,硕士研究生,1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年9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4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7月起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2019年4月起任投资总监(FOF)。

  周珞晏,硕士研究生,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先后任职于石油价格信息服务公司(美国)、德意志银行(美国),从事原油、美股等投资品种的交易策略及相关系统的研发。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在莫尼塔(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宏观研究员,从事宏观经济及全球投资策略的研究工作。2014年8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从事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研究以及专户产品的投资工作,任投资经理期间,负责研究、管理数只FOF策略专户产品。2019年8月起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2019年4月起任投资副总监(FOF)。

  (2)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由邓时锋担任基金经理,自2019年8月23日起至今由邓时锋、周珞晏共同担任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执行委员:

  张玮:总经理助理

  委员:

  吴晨:固收投资总监、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监

  邓时锋:FOF投资总监

  吴向军:海外投资总监、国际业务部总监

  胡松:养老金投资总监、养老金及专户投资(事业)部总监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21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81只,QDII基金40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联系人:辛怡

  传真:021-31081800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魏佳亮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第五部分  基金类别、运作方式和存续期限

  1、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2、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目标日期前,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3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

  对于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3年后的年度对日(含该日)的期间;对于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该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通常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于T+3日确认)至3年后的年度对日(含该日)的期间。

  目标日期后,自目标日期的次一工作日起,本基金转换为普通开放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并更名为国泰民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3、基金的存续期间:不定期。

  第六部分  投资目标

  通过在不同大类资产中进行配置和分散投资,目标日期前追求基金资产的增值,目标日期后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收益。

  第七部分  投资范围

  (一)目标日期前: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组合比例。

  (二)目标日期后: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基金)、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比例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5%。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组合比例。

  第八部分  投资策略

  (一)目标日期前: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针对2040年左右退休的人群,根据目标人群随着风险厌恶水平、养老资产情况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效用函数,获得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的下滑曲线,使得组合的风险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而降低。并在下滑曲线的约束下,结合马科维兹均值方差模型,进一步形成各细分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满足条件的混合型基金。其中,“满足条件的混合型基金”指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混合型基金:1)该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约定的股票投资比例为50%以上(含);2)根据该基金的定期报告,最近4个季度每个季度末股票的投资比例均在50%以上(含)。

  (1)下滑曲线构建

  根据目标人群的个人特征(包括出生时间、退休年龄、预期寿命等)、风险厌恶水平和目标人群的经济条件现状及对退休生活的预期(包括目前的工资收入水平、其他养老资产情况、退休后养老所需资金的预计等)构建目标人群的效用函数。结合权益类和非权益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使投资者效用最大化的原则配置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得到权益类资产在各年份的中枢配置比例,即本基金权益类资产的下滑曲线。

  本基金权益类资产的下滑曲线如下图所示:

  ■

  注:上图中的“2019年”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9年底止,下表中同。“2040年”指2040年初起至本基金的目标日期止。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还可在下滑曲线基础上,根据对目前市场情况的把握及对未来市场风格的预测对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一定调整。本基金各年份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及中枢配置比例如下:

  ■

  (2)细分类别资产的配置

  在权益类资产下滑曲线的基础上,根据境内外股票、债券、商品、货币等大类资产的历史风险收益特征以及资产间的弱相关性或负相关性关系,采用马科维兹均值方差模型,形成各细分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

  (3)下滑曲线的调整

  本基金将持续关注上述下滑曲线影响因素的变动,并在必要时对相应参数的取值进行调整,并进而调整下滑曲线,以使下滑曲线能够持续最大化投资者效用。

  2、基金投资策略

  首先,本基金投资的子基金首先应当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1)子基金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2年,最近2 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2亿元;子基金为指数基金、ETF 和商品基金等品种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

  (2)子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子基金基金经理最近2 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子基金范围内,本基金利用基金管理人自主创建的基金数据库作为基金分析平台,结合对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形成各子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定位,选择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的子基金构建基金备选库。

  在具体分析上,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子基金的风格特征稳定性、风险控制和合规运作情况,并对照业绩比较基准评价中长期收益、业绩波动和回撤情况等。定量研究方面,研究、考察子基金的规模、风险收益特征(如波动率、夏普值、最大回撤、信息比率等)、投资风格及稳定性、收益来源分解、久期、持仓结构、流动性特征等,并结合对基金经理的调研进行交叉验证。另外,调研还将对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规模、投研能力、公司环境、合规风控等方面进行基金管理人分析。

  其次,在上述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的基础上,在各资产类别内,根据基金备选库中各基金的特点对单个基金进行打分,优选评分排名较高的基金构成该类资产组合。然后对优选出的基金组合进行特征分析,结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再进行审视和调整。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来进行个股选择。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其投资价值和成长能力,确定投资标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4、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动向,预测未来利率变动走势,自上而下地确定投资组合久期,并结合信用分析等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配置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品种,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谨慎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二)目标日期后: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利用各类资产之间的弱相关性或负相关性降低组合风险,对波动率进行控制,提高投资组合风险调整后收益。本基金通过分析中国乃至全球宏观基本面的变化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走向,对境内外股票、债券、商品、房地产、货币等大类资产的市场变化趋势做出判断,并结合每类资产的风险收益对比、估值情况等进行动态分析,采用资产配置模型形成各大类资产的基础权重。

  2、基金投资策略

  首先,本基金利用基金管理人自主创建的基金数据库作为基金分析平台,结合对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的定性分析,得到各基金特点形成基金备选库。基金分析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采用定量分析方法,研究、考察标的基金的规模、风险收益特征(如波动率、夏普值、最大回撤、信息比率等)、投资风格、稳定性、收益来源分解、久期、持仓结构、流动性特征等,并结合对基金经理的调研进行交叉验证。另外,调研还将对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规模、投研能力、公司环境、合规风控等方面进行基金管理人分析。本基金将根据对基金管理人的分析结果,构建基金备选库。并结合对基金的分析和基金经理的访谈,丰富基金备选库中各基金的各项特征。

  其次,在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的基础上,在各资产类别内,根据基金备选库中各基金的特点对单个基金进行打分,优选评分排名较高的基金构成该类资产组合。然后对优选出的基金组合进行特征分析,结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再进行调整。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来进行个股选择。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其投资价值和成长能力,确定投资标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4、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动向,预测未来利率变动走势,自上而下地确定投资组合久期,并结合信用分析等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配置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品种,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谨慎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第九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1)目标日期前:

  本基金各年份的业绩比较基准如下:

  ■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沪深两市的统一指数,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代表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中证综合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全面地反映了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因该事由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2)目标日期后: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5%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沪深两市的统一指数,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代表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中证综合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全面地反映了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比较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第十部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是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中等的投资品种。目标日期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而逐步降低。

  第十一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基金投资其他基金产生的其他基金的销售费用,但法律法规禁止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除外;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中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目标日期前和目标日期后的管理费、托管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相同。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0.9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进行缴纳。

  第十二部分  对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9年4月12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2019年9月1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绪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

  2、更新了“重要提示”中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等相关内容;

  3、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的相关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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