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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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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19-081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7号)核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9,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920,000.00张,共计募集资金392,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6,600,000.00元(含税)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85,400,000.00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2月19日出具闽华兴所(2019)验字F-004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统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其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账号为129030100100543967,该专户仅用于同安四期项目1#、2#、4#、5#厂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为631680385,该专户仅用于同安四期项目1#、2#、4#、5#厂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安支行,账号为80102400002312,该专户仅用于同安四期项目1#、2#、4#、5#厂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为592902911910303,该专户仅用于泗阳二期工程项目3#、5#厂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前述专户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可以定期存单等允许方式存储,并及时通知兴业证券。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兴业证券。存单不得质押。

  2、公司及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兴业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兴业证券应当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兴业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兴业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兴业证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定期到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兴业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黄实彪、陈霖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兴业证券出具的单位介绍信中应当列明所需查询的专户信息、交易期间等内容。

  5、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

  6、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兴业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兴业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兴业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存储银行,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兴业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兴业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兴业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兴业证券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三方监管协议自公司、专户存储银行、兴业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兴业证券督导期结束(2021年12月31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19-082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9,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共计募集资金392,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6,600,000.00元(含税)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85,400,000.00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2月19日出具闽华兴所(2019)验字F-004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2、投资额度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具体投入金额尚在统计中,后续公司将依法履行募集资金置换程序。为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3.8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指定财务人员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会计处理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与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将选择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风险,实际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具有类似风险等级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和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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