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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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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11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会议选举陈晨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经核实,上述职工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9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陈晨科:男,1978年出生,2000年6月毕业于广东嘉应学院,工程师。2000年6月起在本公司前身广东塔牌集团有限公司从事工业自动化控制方面工作;2007年至今一直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陈晨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 2019-120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以电话、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12月29日,公司在塔牌桂园会所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位,实际出席董事5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提名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何坤皇先生等四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瑮蛟先生、徐小伍先生、姜春波先生等三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董事候选人详细情况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5月)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和邮箱进行反映。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一起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薪酬按照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任期内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2020年生产经营目标:加快募投项目文福万吨线第二条生产线建设,力争早日投产。公司全年计划实现生产熟料1,648万吨,产销水泥2,180万吨。

  2020年主要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加快募投项目文福万吨线第二条生产线建设,争取早日达产达标;继续推进矿山建设和资源综合利用;继续推进生产管理水平上台阶;继续推进绿色矿山、绿色工厂、智能工厂建设;继续推进市场营销,扩大市场份额;继续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继续推进内部管理水平提升。

  《2020年生产经营计划》是公司自身提出的内部生产经营目标,不是盈利预测,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122)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9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钟朝晖:男,1969年2月出生,1991年7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2年至2013年5月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3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钟朝晖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0,00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剑威:男,1985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6年入职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副部长、董事长秘书等职务。2016年12月至今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钟剑威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9,10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赖宏飞:男,1977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9年3月起在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广东塔牌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9年3月至2013年5月先后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2013年5月至今,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5月至今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赖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8,00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坤皇:男,197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1991年至2013年11月,先后在梅州市文福水泥厂、梅州市塔牌营销有限公司、广东塔牌混凝土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先后任生产科副科长、化验室副主任、车间主任、副经理、经理、党总支书记等职务;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现兼任中国水泥协会副会长、广东省水泥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常务理事。2013年12月至今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何坤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2,20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瑮蛟:男,1974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7年10月至今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任律师,现为高级合伙人;曾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委员会委员、反垄断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平交易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2010年6月至2016年5月曾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小伍:男,1973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纽约理工学院MBA,资深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曾兼任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竞赛深圳赛区特聘专家。先后任安徽省潜山县财政局科员,深圳一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国浩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所长,2015年10月至今任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所长。兼任深圳市发改委外聘财务专家,深圳市经信委外聘财务专家,深圳市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讲师。2019年5月至今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姜春波:男,1957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经济师。1982年8月至2017年3月在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洛阳矿山机器厂)工作,历任技术员、生产科长、副厂长、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客户服务部主任等职务。多次获得河南省及洛阳市科技进步奖,获得多项实用新型专利。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121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以电话、短信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9日在塔牌桂园会所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毓沾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考察和推荐,提名陈毓沾先生、钟媛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前述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薪酬按照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在任期内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9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毓沾:男,1963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2000年8月至2007年4月先后担任本公司前身广东塔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2007年4月至2013年6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毓沾先生持股公司股票63,175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媛:女,1985年10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2007年7月至2013年5月在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工作。2013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任监事。

  钟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12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应选4人)

  1.01  《选举钟朝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选举钟剑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选举赖宏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选举何坤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应选3人)

  2.01  《选举李瑮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选举徐小伍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选举姜春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应选2人)

  3.01  《选举陈毓沾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选举钟媛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于2019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本次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为4人,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股东代表监事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20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020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

  3、登记地点:塔牌集团办公楼一楼大堂;

  信函登记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4199;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

  传真:0753-7887233。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证券部

  联 系 人:宋文花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传    真:0753-7887233

  邮    编:514199

  电子邮箱:gdtpzhp@126.com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3。

  2、投票简称:塔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的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1)提案1.00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提案3.00选举监事,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9日

  附件: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  股  数:                           股 东帐 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 托权 限:                          委 托日 期:

  附注:

  1、在累积投票议案各候选人相对应的空格内填入投给该候选人的票数,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结果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123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徐小伍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124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瑮蛟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125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姜春波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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