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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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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9-09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6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2019年第二批次解锁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已达到第二批次解锁的时间要求,且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予以解锁。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474名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2019年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锁并办理上市流通事宜,合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112,527,8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票回购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票回购的议案》。同意按照第二、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分别以第二期3.47571元/股、第三期3.468元/股的价格回购10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0,604,200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为36,831,01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已于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定〉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定〉的议案》。具体内容已于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的议案》。具体内容已于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规定〉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规定〉的议案》。具体内容已于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已于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9-09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与会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5名监事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2019年第二批次解锁的议案》

  公司本次实施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2019年第二批次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未发生《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本次解锁期限时间条件已达到,公司及1,474名激励对象本次解锁涉及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合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112,527,800股;对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进行回购。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2019年第二批次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票回购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票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第二、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06名激励对象,以3.47571元/股回购第二期限制性股票7,214,200股(除权前为5,153,000股),以3.468元/股回购第三期限制性股票3,390,000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9-09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第二、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

  部分激励对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进行了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为1,575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013万股。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进行了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为2,081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991万股。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以下简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共有106名激励对象触发了相关的股票回购条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第十七条,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个财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到合格或以上,其中:

  1.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激励对象,可以按照100%的比例进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2.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激励对象,可以按照80%的比例进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不能进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十一条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十一条,激励对象正常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锁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锁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解锁,尚未达到可解锁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锁。

  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十二条,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激励对象所有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不计利息)购回,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1.激励对象成为独立董事、监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时;

  2.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提出将其解雇或激励对象与公司达成协议离职时;

  3.激励对象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时;

  4.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规等原因不再属于本计划规定的激励范围时;

  5.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漏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被辞退时(董事会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追回其已解锁获得的全部或部分收益)。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十二条,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激励对象所有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或根据本计划规定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不计利息)购回,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1.激励对象成为独立董事、监事或其他不得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时;

  2.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终止的;

  3.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4.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根据本计划规定按照80%的比例进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其所持剩余20%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的;

  5.证监会及国资委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共有106名激励对象按上述规定应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不计利息)购回其持有的相应数量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866元/股。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下简称“除权”)事项,授予价格由4.866元/股调整为3.47571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如发生回购事项的,回购总价不因股票数量调整和价格调整而发生变化。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规定,股票回购价格按照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47571元/股执行,且不计利息。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结果公告》,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468元/股。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规定,股票回购价格按照3.468元/股执行,且不计利息。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604,200股。其中,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214,200股(除权前为5,153,000股),占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6,013万股(除权前)的比例为1.9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72%。本次回购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90,000股,占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9,991万股的比例为0.5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1%。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6,831,018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股票回购后,公司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回购股票予以注销,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会发生相应的调减,但鉴于注销股份数量占比较小,因此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建筑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国建筑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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