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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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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101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独立董事靳庆军、高刚、章顺文、陈燕燕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结合现阶段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战略方向,提升品牌形象,同意拟变更公司名称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变更为“郑中设计”。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811”,公司可转债简称“亚泰转债”及债券代码“128066”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变更公司名称涉及的工商等部门的登记手续有关事宜。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南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后一年,申请授信用途:补充流动资金、保函、银票等与公司相关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郑忠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菲律宾参股公司申请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承接海外项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3.5亿的授信额度内为参股公司亚泰国际(菲律宾)有限公司(境外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的保函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最终额度以银行批复的授信为限。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菲律宾参股公司申请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越南子公司申请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承接海外项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3.5亿的授信额度内为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的保函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最终额度以银行批复的授信为限。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越南子公司申请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102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变更说明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811”,公司可转债简称“亚泰转债”及债券代码“128066”不变。关于上述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事项,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相关书面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变更公司名称涉及的工商等部门的登记手续有关事宜。

  二、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公司从建立之初就将原创设计业务放在公司发展战略的首位,并逐渐形成了竞争优势,目前公司已经成长为一家设计创意企业。公司的设计品牌郑中设计CCD(Cheng Chung Design)在2019年成为《亚洲品牌500强》中唯一上榜的创意品牌,并在美国权威专业室内设计杂志《室内设计》(Interior Design)评出的“2019年全球酒店设计百大排行榜”中,郑中设计Cheng Chung Design(CCD)酒店室内设计综合实力位居全球第三。此外,公司的设计能力已获得瑞吉(The St.Regis)、丽思卡尔顿(Ritz-Carlton)、康莱德(CONRAD)、洲际(InterContinental)等众多国际顶级酒店品牌认可,为50多个国际酒店管理品牌提供服务,项目作品布遍大中华区、东南亚、欧美等地。近年来,公司设计业务占比逐渐增大,2018年度,公司设计业务收入约4.78亿元,同比增长54.20%;设计业务签约订单合计11.69亿元,同比增长145.77%;设计业务营业利润约1.76亿元,占公司营业利润的134.30%。

  结合现阶段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战略方向,提升品牌形象,故变更公司名称为“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变更为“郑中设计”。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行业地位;有助于向投资者进一步传递公司设计创意发展理念,更加清晰和准确地反映公司价值。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拟变更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变更理由合理,满足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6 号-变更公司名称》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次公司名称变更事宜,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本次仅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2、公司名称变更后,相关规章制度、证照、资质证明及印章等将相应变更;

  3、本次变更名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4、本次名称变更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度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105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提案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提案三:《关于公司为菲律宾参股公司申请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四:《关于公司为越南子公司申请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2、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提案一的表决通过是提案二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提案二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下午5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4楼

  邮政编码:518017

  联系传真:0755-2360926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小颖、梁欢欢

  联系电话:0755-8302 8871

  传真号码:0755-2360 9266

  电子邮箱:atg@atgcn.com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20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1月15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1”,投票简称为“亚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103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菲律宾参股公司申请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业务合作,目前公司已承接多个海外项目。根据海外合资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南支行)3.5亿元授信额度内为亚泰国际(菲律宾)有限公司(境外合资公司)(以下简称“菲律宾亚泰”)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菲律宾参股公司申请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申请3.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为菲律宾亚泰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最终额度以银行批复的授信为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亚泰国际(菲律宾)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名称:亚泰国际(菲律宾)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周栢荣

  4、注册资本:945万比索

  5、成立日期:2018年6月21日

  6、注册地址:菲律宾第四区马卡提市圣洛伦佐阿亚拉大道6784罗菲诺太平洋大厦29楼A

  7、经营范围:一般建筑、一般工程

  8、与公司的关系:菲律宾亚泰为公司的境外合资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

  说明:2018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19年1-11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最新的信用等级: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外部评级。

  亚泰国际(菲律宾)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境外合资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菲律宾亚泰以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开立保函作为担保,向菲律宾当地的银行申请开具保函,并由公司为前述海外合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业务合作,目前公司已承接多个海外项目。通过为境外合资公司开具保函并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国际化品牌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加强国际化发展策略的实施与开展。与此同时,境外项目的承接能够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菲律宾亚泰为公司境外合资公司,在对上述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偿债能力良好,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比例担保情况:亚泰国际(菲律宾)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同比例担保。

  反担保情况:亚泰国际(菲律宾)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外合资公司,本次公司为菲律宾亚泰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合资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郑忠先生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为2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8%。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业务合作,目前公司已承接多个海外项目,同时公司在菲律宾设立合资公司,负责实施在当地所承接的设计与施工项目。通过为境外合资公司开具保函并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国际化品牌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加强国际化发展策略的实施与开展。我们同意公司为境外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104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越南子公司申请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业务合作,目前公司已承接多个海外项目。根据海外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南支行)3.5亿元授信额度内为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越南子公司申请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申请的3.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为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最终额度以银行批复的授信为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名称: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蔡彭华

  4、注册资本:10万美元

  5、成立日期:2018年4月11日

  6、注册地址:越南胡志明市第5郡第5坊陈兴道街1119号HaPhan大厦二楼。

  7、经营范围:完善高层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焊接和安装电服务(不在注册地加工机器、废料回收、电镀)、实现出口权、进口权、批发分配权(不设立批发点)和零售分配权(不设立零售点)各种根据越南法律规定不属禁止出口、进口和分配的货物名单中或不属于各项国际条约中而越南是其中一成员的国际承诺(货物明细和运营内容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管理顾问服务、建筑服务。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

  说明:2018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19年1-11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最新的信用等级: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外部评级。

  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是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海外全资子公司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保函,将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开立保函作为担保,并由公司为前述海外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外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业务合作,目前公司已承接多个海外项目。通过为境外子公司开具保函并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国际化品牌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加强国际化发展策略的实施与开展。与此同时,境外项目的承接能够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在对上述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偿债能力良好,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反担保情况: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为2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8%。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106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泰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回售价格:100.366元/张(含当期利息、税)

  回售申报期:2020年01月10日至2020年01月16日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0年01月21日

  回售款划拨日:2020年01月22日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0年01月23日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亚泰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亚泰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遵义喜来登酒店装饰工程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截止2019年11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15,050.87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投入“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健康养生示范基地(培训)一期精装修设计及施工(EPC)项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19-093)。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亚泰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3、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附加回售条款中利息计算方法,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因“亚泰转债”现在为第一个计息年度(计息起止日为2019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16日),票面利率为0.50%,计息日为2019年4月17日至2020年1月9日,利息为0.366元/张(含税),回售价格为100.366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亚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100.293元/张;对于持有“亚泰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366元/张;对于持有“亚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366元/张。

  4、“亚泰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亚泰转债”。“亚泰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6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价格回售“亚泰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0年1月21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0年1月22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0年1月23日。回售期满后,本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亚泰转债”在回售期内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亚泰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实施“亚泰转债”回售的申请;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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