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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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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
金于元旦假期前一个工作日暂停
A类及B类份额的申购、定投及
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暂停除天天基金渠道外A类份额与B类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暂停相关业务期间,其转换转出、赎回等其他业务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20年1月2日起,本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本基金A类份额及B类份额的正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9年12月31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2020年1月2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仍享有赎回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本基金的收益。假期前未确认的交易申请、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于2020年1月2日起继续处理。

  3、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免长途话费)、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

  浦银安盛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浦银安盛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按照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

  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后,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已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本基金将于2020年1月2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司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间为交易日的9:00至11:30,13:00至15:00。电子直销全天24小时接受业务申请,当日15:00之后提交的申请将于第二个交易日受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 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和电子直销渠道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

  3.1.2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1.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注:M为申购金额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适用以上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 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各银行卡的申购费率优惠不同,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具体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交易费率”。

  3.3.2 通过银联通模式进行的申购,投资人在申购费外另需支付每笔2元到8元不等的银联通平台转账费;各借记卡单笔申购上限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电子直销开户指南及参照银联通规定。

  3.3.3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

  3.3.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3.5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和扣款金额,由本公司于约定的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卡或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4.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可投资该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者为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选择网银直连方式开户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持有者,选择通联支付渠道开户的各银行卡持有者且持有者已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开立基金账户。

  4.2本次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4.3申请方式

  4.3.1选择网银直连方式开户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的投资者、、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和选择通联支付渠道开户的各银行卡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开立基金账户后,签订《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3.2选择网银直连方式开户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开立基金账户后,登录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签订《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协议》及《中国农业银行基金网上直销定期定投扣款三方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4扣款金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人民币(含100元)。

  4.5扣款时间

  投资者与本公司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期及时间应遵循《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协议》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4.6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电子直销账户绑定的网银直连方式开户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网银直连方式开户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网银直连方式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通联支付渠道各银行卡为指定扣款银行卡。

  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本基金暂停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时,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否暂停,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7费率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实际扣款日对应的本基金电子直销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具体的申购费率和计算方式请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8费率优惠

  投资者使用网银直连方式开户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网银直连方式开户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网银直连方式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或通联支付渠道各银行卡,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但优惠后的实收定投申购费率应不低于0.6%;原定投申购费率低于0.6%或规定适用固定费率的,则适用原申购费率。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及时进行公告。

  4.9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电子直销定投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定期定额投资确认情况。 

  4.10解约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终止定投业务,应遵循《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协议》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进行办理。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 电子直销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网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和网站(具体网点和网站信息请查阅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查询本基金的发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代销机构名录。

  本基金管理人将逐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20年1月2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三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定制情况,提供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对账单。客户可通过浦银安盛基金客户服务热线或者网站进行对账单服务定制或更改。电子邮件对账单经互联网传送,可能因邮件服务器解析等问题无法正常显示原发送内容,也无法完全保证其安全性与及时性。因此浦银安盛基金管理公司不对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电子化账单的送达做出承诺和保证,也不对因互联网或通讯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完整、泄露等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浦银安盛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7.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7.4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本着诚信严谨的原则,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9.5咨询方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免长途话费)、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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