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审议情况: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ABN)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的具体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对外披露的《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2019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ABN135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资产支持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2019年12月16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资产支持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
二、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情况:
2019年12月25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19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总额为20亿元。其中:发行优先A级资产支持票据15.2亿元,发行优先B级资产支持票据2.6亿元,发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2.2亿元。本期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7日全额到账,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1、优先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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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先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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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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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