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5日和2018年2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并于2018年4月20日和2018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作了修订。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起算,至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即自2018年02月12日至2020年02月11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公司股票。截至2018年5月11日,本期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821,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050,877.80元。至此,公司已完成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工作,此次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进入锁定期,共12个月,即自2018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止。
2019年05月07日,公司发布《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于2019年05月10日届满,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可在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票。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1,821,100股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