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竞得人”)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参与竞拍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的相关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26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受出让方委托,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相关土地使用权,经公开交易,出让方确认公司竞得该土地使用权。现公司已与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深地交(2019)62号)(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
一、成交确认书主要内容
1、受托方: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2、竞得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宗地号:H404-0090
3、宗地代码:440303001003GB00069
4、成交价格:人民币9600万元
二、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提升公司形象和竞争优势,为公司持续稳定长期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三、风险提示
1、依据《成交确认书》,签署本《成交确认书》后,公司须按出让文件的规定签署《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等文件(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等文件”),并保证按照出让合同等文件的规定付清全部成交地价款。公司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出让合同等文件,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公司的竞得资格,已经支付的竞买(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竞得人须另按成交价款的2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人另行出让交易标的物的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公司将按照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做好资金的统筹安排,确保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