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169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北区精进轩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笠钧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副董事长张蕾因休假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段兰春因出差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共审议两项议案,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广水、翁文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9-170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11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2019年12月27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1.1万股,回购价格为14.66元/股和8.31元/股;同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03.8万份。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1,778.4056万元变动至41,587.3056万元,总股本数将由41,778.4056万股变动至41,587.3056万股。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回购注销44万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 公告编号为:临2019-023号公告);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回购注销12万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 公告编号为:临2019-075号公告);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回购注销23.4万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 公告编号为:临2019-100号公告),上述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若前三次回购注销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均完成,则公司总股本将变动为41,507.9056万股。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限制性股票注销,注销程序尚需要一定时间,未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暂不影响公司总股本数。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9年12月28日)起45天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10F
2、申报时间:2019年12月28日起45天内,每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刘世博
4、联系电话:010-82291995
5、传真号码:010-82291618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