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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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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11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4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南京鑫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南京鑫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欣保理”)申请金额不超过18,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保理业务,并以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50%股权向鑫欣保理指定相关方提供质押。具体业务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上述议案临时提案的书面文件,提请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11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6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公司32.41%股份的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12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提请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南京鑫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的议案》,议案内容为: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拟向南京鑫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欣保理”)申请金额不超过18,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保理业务,并以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50%股权向鑫欣保理指定相关方提供质押。具体业务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因增加上述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数量由原1项增加至2项,上述增加的议案序号为2,原股东大会通知中议案序号不变。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12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月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公告于2019年12月21日、12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2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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