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19年11月15日),上汽杰思(山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汽杰思”)持有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科技”或“公司”)股份3,532,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70%;一致行动人山南佳润杰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佳润”)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上汽杰思持有的3,529,524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5月2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持有的3,000股来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上汽杰思自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2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320,000股,占当前本公司总股本的1.9991%,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2,524股,占当前本公司总股本的0.1280%。
截止本公告提交日,上汽杰思及一致行动人佳润杰思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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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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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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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