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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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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9-13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27日,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业”或“公司”)收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 ( 2019)宁01破6-5号《民事裁定书》, 银川中院裁定《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19年7月9日,银川中院作出(2018)宁01破申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上海雍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中银绒业重整申请。

  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银川中院于同日作出(2019)宁01破6-2号《民事裁定书》,批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2019年12月25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日,管理人向银川中院提交了《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报告了管理人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定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2019年12月26日,银川中院裁定中银绒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19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银川中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重整计划》的执行显著改善了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因重整而产生的收益将计入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根据《重整计划》及银川中院目前已裁定确认的债权情况,经公司初步测算,公司本次重整将对公司2019年度期末净资产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公司2019年度的期末净资产将由负转正,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目前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且公司2018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如果公司2019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2、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20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一)至第(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宁01破6-5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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