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9-046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9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12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刘志坚先生、刘绍宏先生、汪志宏先生、吴昌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同意提名王申生先生、殷俊明先生、程乃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会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对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三、会议以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月1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通知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志坚先生:1956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司令部通信营连长、司令部参谋,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剑化工厂厂长,南京企业管理局副局长,安徽神剑化工厂厂长,神剑化工总经理,神剑股份董事会第一、二、三、四届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化工学会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9,652.6万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刘绍宏先生: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剑化工厂任车间主任,安徽神剑化工厂任财务科科长,神剑化工财务部经理,神剑股份董事会第一、二、三、四届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1年1月至今,任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马鞍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利华益神剑董事。持有公司股份2,88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汪志宏先生: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师。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黄山市茶叶公司科员、副科长、黄山市供销社秘书、办公室副主任、黄山屯溪茶厂厂长、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供销社副主任(挂职)、黄山新安农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山市供销社副主任、黄山市三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山永佳三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吴昌国先生: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税务师,会计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1998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芜湖春谷会计师事务所,历任神剑股份财务科长、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利华益神剑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神剑股份董事、财务总监兼董秘。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申生先生:1956年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工,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现任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中国涂料涂装专委会委员、中国化工学会涂料与涂装专业委员会(粉末涂料与涂装)专家委员会委员。1983-2016年,安徽省化工研究院,历任工程中心主任、高分子研究所所长、院副总工程师。2016年-现在,专业期刊《安徽化工》副主编。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殷俊明先生:1972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至1997年任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助理工程师;1997年至2000年在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就读会计学硕士;2000年至2001年任南昌铁路局南昌机务段助理会计师、会计师;2001年至2002年任淮阴工学院经济管理系讲师;2002年至2006年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就读博士,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3年至2007年任郑州大学西亚斯学院副教授;2007年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教授、院长,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程乃胜先生:1963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江苏省高校教学名师,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南京江北新区专家咨询委员。现任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主任,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律师。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9-04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以书面传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在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德清先生主持,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本次监事会提名施旭先生、尹治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通过的监事会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施旭先生:1973年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党员。1991年参加工作,2003-至今,先后任公司办公室秘书、人事专员、人力资源科科长,现任公司企管部经理。未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尹治国先生: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3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生产车间工艺控制操作工、生产副科长,科长,现任公司运营部经理。长期参与生产管理,对现场管理和精益生产具有丰富经验。2006年参加恩德斯豪斯公司的自动化仪表学习;2008年-2010年,参与公司多项实用新型研究及开发,并获得多项专利证书;2011年,获得国家二级人力资源师证书、艾默生自控认证证书。未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0年1月13日(周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 2020年1月1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 2020年1月7日。截至2020年1月7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刘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刘绍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汪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吴昌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王申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殷俊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程乃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关于选举施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尹治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议案1、议案2、议案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累积投票,不设总议案。提案编码示列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0年1月9日(周四) 9:00——11:00、 13: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8号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在2020年1月9日17: 00 前将邮件发送至: wang@shen-jian.com或传真至0553-5316577,邮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吴昌国先生、武振生先生

  联系电话:0553-5316355、5316333转90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1

  2.投票简称:神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如提案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数为:股,身份证号码为:,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9-049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19年12月16日以现场传达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参会职工代表10名,实际参与表决职工代表10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职工代表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审议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工会主席施旭先生主持。

  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本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通过赵小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其生效时间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生效时间一致。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赵小龙先生:1988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9年参加工作,任职神剑股份放料岗位、设备科岗位、供应科副科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