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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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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91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并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实收资本审验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391,233,980元增加至393,986,841元。上述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正在办理中,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按照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号)要求,公司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临092号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瑞曼增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临093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定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临094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92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升权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76号),核准公司向刘升权、陈剑云、刘景、宿迁太格云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辉、刘仕兵、蒋士林、胡颖、陈秋琳共计发行2,752,861股股份、2,564,29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北京太格时代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69.83%股权。经此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91,233,980元变更为393,986,841元。

  上述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正在办理中,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的规定,公司对《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93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江西瑞曼增材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瑞曼增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曼增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瑞曼增材申请银行授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瑞曼增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瑞曼增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6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瑞曼增材其他股东广州市航威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瑞曼增材注册资本22%,以下简称“广州航威”)、共青城同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瑞曼增材注册资本17%,以下简称“共青城同为”)、文华明(占瑞曼增材注册资本10%)承担对应反担保责任。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瑞曼增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7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五路869号1#厂房东面二楼

  法定代表人:陈祖华

  经营范围:激光熔覆、激光表面合金化、激光淬火、激光焊接;三维打印技术推广服务;金属表面强化;焊接材料、焊接设备、机械设备加工与技术开发;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的安装、维修;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瑞曼增材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为瑞曼增材控股股东,占其注册资本51%。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瑞曼增材申请的6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广州航威、共青城同为、文华明承担反担保责任。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瑞曼增材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瑞曼增材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对其提供担保合理且公平,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瑞曼增材其他股东就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亦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担保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瑞曼增材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促进瑞曼增材业务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瑞曼增材的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此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40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1%。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公告编号:2019临094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国泰集团2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13日

  至2020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董事会审议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13日和2019年12月2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将于近日另行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0年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持有关证明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国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2201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20年1月13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下午14:00-14:3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1月10日17: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国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30096

  (三)联系人:喻浩、杨洁芸 电话:0791-88119816 传真:0791-88115785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公告编号:2019临095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文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0股,职工代表监事李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000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何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0股,副总经理付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上述四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73%。该等股份来源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减持计划的主要情况

  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刘文生先生本次拟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56%,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25%;李健先生本次拟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0179%,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25%;何骥先生本次拟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58%,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25%;付勇先生本次拟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8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0224%,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 25%。上述四人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16%),减持价格按实施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确定,且刘文生先生、何骥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实施减持的减持价格(或复权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届满,上述董监高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上述董监高综合考虑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价格情况和个人资金需求情况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约定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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