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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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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敖汉旗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9-045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敖汉旗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协议为公司与敖汉旗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代表双方的合作意愿与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实施以日后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本公告所述项目具体投资规模和金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未来明确的交易涉及金额,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9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尚不明确。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26日,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敖汉旗人民政府签署了《生猪产业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或“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禾丰紧密型“公司+现代家庭农场(养殖小区)”模式,在敖汉旗合作发展生猪产业化项目,促进敖汉旗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生猪产业化发展进程,提高敖汉旗生猪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程度,同时也为带动当地农户实现增收致富,获取良好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和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

  (一)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敖汉旗人民政府

  性质:县级人民政府

  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敖汉旗位于内蒙古赤峰市东南部,南与辽宁省毗邻,东与通辽市接壤,距锦州港130公里,是内蒙古距离出海口最近的旗县。全旗总土地面积8300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苏木、2个街道办,总人口60万,其中蒙古族人口3.3万,是全区人口第一旗。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公司与敖汉旗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敖汉旗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项目

  从2020年开始,甲乙双方合作在敖汉旗建设5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用3-5年时间建设2家种猪繁育基地,建设500个年出栏1000头的养殖场(小区),实现年出栏生猪50万头的目标,同时再建设一家年屠宰能力为100万头左右的屠宰和深加工为一体的加工厂。初步测算本项目计划投资10亿元。

  以上项目的实施,以发展生态型、循环型、质量安全型的现代畜牧业为根本,促进农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可以带动当地农牧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全面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另一方面还可以带动当地运输、贸易、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的发展,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和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

  (二)责任义务

  1、甲方承诺,以出让和租赁的方式为乙方提供项目用地,负责乙方熟食品深加工项目厂区“七通一平”建设;根据乙方项目投资强度和规模给予乙方深加工项目补贴资金,为乙方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国家、自治区、赤峰市相关项目扶持资金,并积极争取项目列入自治区、赤峰市重点项目管理计划。

  2、乙方承诺,按国家标准、项目所在地总体规划进行设计施工,确保项目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事项如期建成投产;运用公司的先进技术、经验及经营理念,利用资金、生产技术、销售渠道、产品加工上的优势,采用“公司+现代家庭农场(养殖小区)”的标准化养殖模式,与当地合作养户一起发展现代生态养猪业,保障合作农户获得合理的养殖收益;重点推广生猪无公害绿色养殖技术,与政府和当地种植户建立互惠合作的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最终形成无公害生态养殖、屠宰加工、品牌建设和销售终端相结合的“四位一体”全产业链。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协商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2、甲方以文件形式发文到与本协议相关的地方主管部门落实以上条款。

  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9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尚不明确。

  2、公司与敖汉旗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生猪产业化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及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公司与敖汉旗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代表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实施以日后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本公告所述项目具体投资规模和金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未来明确的交易涉及金额,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生猪产业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9-044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工商信息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阳禾丰合力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公司变更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等信息,近日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五莲禾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五莲禾力”)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商河路北侧沿街楼

  4、执行事务合伙人:五莲悠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3日

  6、合伙期限:2001年10月23日起

  7、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等信息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影响,未改变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五莲禾力持有本公司5.24%股权,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卫东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9,549,498股,占总股本的16.21%;通过控股五莲禾力控制本公司5.24%的表决权;并通过《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联合丁云峰(持股8.88%)、王凤久(持股5.33%)、邵彩梅(持股5.40%)、王仲涛(持股5.06%)四名股东控制本公司24.67%的表决权。金卫东合计控制公司46.12%的股份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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