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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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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74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9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75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9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77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14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沈煤宾馆二楼会议室(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14日

  至2020年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代表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授权委托书,于2020年1月8日(周三)上午9:00-10:30,下午2:00-3:30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通过信件、电话办理登记手续,在参加会议时补交登记资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韩健  王莉

  联系电话:024-86131586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建设路1号

  邮政编码:110000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76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市场化公开选聘,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中审众环中标金额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6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序号00011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42010005)等相关资质。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的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2、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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