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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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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97

  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2月26日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1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严立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17人,代表股份351,372,9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1851%。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304,657,9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97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6,715,0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097%。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69,463,53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7466%。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22,748,5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3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6,715,0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09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51,369,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9,460,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51,369,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0%;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9,460,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委派律师李艳清、魏巍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出具的《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96

  债券代码:128061         债券简称:启明转债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3、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13: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1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下午13: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9日;

  6、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会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姜朋先生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了本次会议。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本次债券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193,731张,占本次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1.854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以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731张,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100.00%;反对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00%;弃权0张,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债券总数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委派李敏律师、李倩玉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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