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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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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0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生科技”)于2019年12月25日收到股东刘峻峰先生出具的《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刘峻峰持有德生科技10,165,600股,持股比例为5.06%;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日,刘峻峰持有德生科技10,043,100股,持股比例为5.00%(股份数量变动详情见下文“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中描述)。刘峻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已低于5%,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等的相关规定,现将刘峻峰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可能存在差异。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刘峻峰的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刘峻峰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三)刘峻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1、公司股东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

  (1)担任公司董事的刘峻峰承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刘峻峰承诺: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2、关于减持价格、延长锁定期限等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刘峻峰承诺: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除另有明确限定外,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3、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刘峻峰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1)关于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条件

  刘峻峰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关于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刘峻峰承诺:本人若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截止本公告日披露日,刘峻峰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刘峻峰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德生科技

  股票代码:0029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峻峰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犀牛北街******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峻峰

  2019年12月25日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刘峻峰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401021963********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犀牛北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刘峻峰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存在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0,165,600股,持股比例为5.06%,且信息披露义务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每年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9年12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0,043,1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履行情况

  (一)公司股东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

  1、担任公司董事的刘峻峰承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刘峻峰承诺: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二)关于减持价格、延长锁定期限等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刘峻峰承诺: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除另有明确限定外,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三)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刘峻峰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1、关于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条件

  刘峻峰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关于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刘峻峰承诺:本人若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截至目前,刘峻峰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载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

  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

  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第二层201室、三、四层

  公司电话:020-29118777

  公司传真:020-29118600

  联系人:陈曲、蒋琢君

  

  第八节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峻峰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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