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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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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2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相关事宜。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企业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34号”《关于同意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0.48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09,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000,188.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599,811.32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434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变更为8,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000万股变更为8,000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草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3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34号”《关于同意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0.48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09,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000,188.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599,811.32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434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000万股变更为8,000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下一代编转码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安防系列产品升级建设项目”、“前沿视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持续改善和优化公司的技术研发体系、服务支持体系,增加公司技术储备和产品持续更新迭代,提升公司客户服务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稳步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入,也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授权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具体如下(后续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将根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选择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同时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当虹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当虹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当虹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当虹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4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于2019年3月18日获得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对关联方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光线易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现因上述关联方日常经营需要,追加采购后2019年累计交易金额超出了原预计金额。

  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1、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3、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4、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8月8日

  注册资本:606.8367万元

  法定代表人:殷元江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3号楼2-A1号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承办展览展示;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维修计算机;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425.93万元,净资产为4,095.06万元,营业收入为4,108.44万元,净利润为809.08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双方的过往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间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编转码产品、内容识别及其他相关软件产品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确定。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存在采购商品、接收劳务及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项目进度进行付款。待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向关联人销售公司编转码产品、内容识别及其他相关软件产品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确定。此外借助关联人所在地区的团队与资源,可解决距离产生的效率问题,更好为所在地的客户服务,进而推广现有业务。

  因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可与关联人在产业链上存在互补关系,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有助于加强对市场的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因此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与关联方间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价及客户定制需求确定交易价格。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与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相对较低,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关联方基于经营需要追加采购公司产品,该等关联交易系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5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9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10万元。关联董事方芳、罗莹莹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供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议案涉及的交易事项。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政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B座

  经营范围: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制作、复制、发行广播电视节目(范围详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许可证经营),经营广播、数字电视的信息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工程建设、维护管理服务,计算机、广播电视网络设备、数字音频、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装、销售软件、网络平台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建筑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护服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77,317.35万元,净资产为1,067,790.47万元,营业收入为343,599.43万元,净利润为64,418.82万元。

  2、公司名称: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9日

  注册资本:120,478.4521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健儿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B2039室

  经营范围:广播、数字电视的信息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 设与维护管理,计算机、广播电视网络设备、数字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装、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机电工程、智能系统工程、网络工 程及电气自动化系统集成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技术服务,经营 电信增值业务(凭许可证经营),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软件和网络平台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25,995.84万元,净资产为397,963.24万元,营业收入为267,387.76万元,净利润为19,812.51万元。

  3、公司名称: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8月8日

  注册资本:606.8367万元

  法定代表人:殷元江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3号楼2-A1号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承办展览展示;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维修计算机;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425.93万元,净资产为4,095.06万元,营业收入为4,108.44万元,净利润为809.08万元。

  4、公司名称:北京光线易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晓萍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院研发楼2层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教育、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推广服务;版权贸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6.47万元,净资产为-58.52万元,营业收入为39.31万元,净利润为-363.38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0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相关关联方销售视频处理相关软硬件产品等,向相关关联方采购融媒体业务相关软硬件产品及CDN服务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向关联人销售公司编转码产品、内容识别及其他相关软件产品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确定。此外借助关联人所在地区的团队与资源,可解决距离产生的效率问题,更好为所在地的客户服务,进而推广现有业务。

  因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可与关联人在产业链上存在互补关系,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有助于加强对市场的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因此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与关联方间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价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与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0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关联方基于经营需要采购公司产品,以及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该等关联交易均系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上述当虹科技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虹科技”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20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对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与经营需要,公司就2020年度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预计,额度合计为2,910万元。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对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履约能力,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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