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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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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0日发出,于2019年12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成都投建“大华股份西南智慧基地”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成都投建“大华股份西南智慧基地”项目的公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2,997,577,730股增加至3,007,991,23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97,577,730元增加至人民币3,007,991,230元。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并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3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成都投建“大华股份

  西南智慧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25日,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成都投建“大华股份西南智慧基地”项目的议案》,拟在成都投建西南智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投资建设“大华股份西南智慧基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项目规划用地约85亩(最终选址、面积以公司依法依规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准),用于投资建设大华股份西南研发中心,从事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软件研究与开发;建设大华股份西南运营中心,从事西南地区营销、技术服务和培训。

  2、公司将在成都设立项目承担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该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相关内容将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确定并提交公司相应权属机构审批,如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华股份西南智慧基地

  2、项目投资估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主要用作研发、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等,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期投入。

  3、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建设大华股份西南研发中心,从事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软件研究与开发;建设大华股份西南运营中心,从事西南地区营销、技术服务和培训。

  4、项目建设周期:公司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相应施工手续并动工建设,自动工建设之日起约36个月内建成。

  5、选址及用地面积:项目拟选址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拟用地面积约85亩(最终选址、面积以公司依法依规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准),公司拟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

  6、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将在成都设立项目承担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该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相关内容将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确定并提交公司相应权属机构审批,如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签署本项目合作协议并全权办理本项目的具体投资、实施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谈判、签署、执行、修改相关法律文件,办理新设子公司等项目承担主体的工商登记手续,以及其他与投资、实施本项目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事宜。

  三、项目投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西南智慧基地项目,是公司的重要战略举措,对公司的研发布局和中西部市场的拓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成后,公司可充分利用当地的区位优势和科教资源,吸引技术人才,持续提升研发竞争优势和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创新动力,保持公司在视频技术、多维感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核心技术领域的领先水平。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为预估数,项目运作的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计算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投资项目尚未进入土地出让程序,该项目涉及的用地面积、土地款、项目计划进程、能否最终取得土地及如期完成整个项目的实施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未来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等变化,可能会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4、本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投建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4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19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19年9月6日,上市日为2019年12月3日,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749名,授予股份数量10,413,500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997,577,730股增加至3,007,991,230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1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8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1月14日止,贵公司本次股票激励实际由749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10,413,500股,每股8.75元,实际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91,118,125.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0,413,500.00 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80,704,625.00元,增加后股本为人民币 3,007,991,230.00元。截至2019年11月14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7,991,230.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3,007,991,23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实施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的事项,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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