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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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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9-10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股东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创投”)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券”)于2019年7月5日发行结束。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为1亿元,期限为2年,初始换股价格为19.8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60)。

  2019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德华创投出具的《德华创投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和《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可交换债券将于2020年1月6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2020年1月6日至2021年7月2日(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截至2019年12月24日,德华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00.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6%(其中德华创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0.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开立的“德华创投-财通证券-19德华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7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0%。)

  进入换股期后,德华创投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德华创投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的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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