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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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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受让渤海信托受益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9-16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受让渤海信托受益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映科技”)收到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电子信息集团”)通知,福建电子信息集团于2019年12月23日分别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融股票宝3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及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实业”)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受让华融证券与山田实业在《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包括bitc2016(t)-10803号-1号、bitc2016(t)-10803号-2号及bitc2016(t)-10803号-3号)项下享有的全部信托受益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受让渤海信托受益权情况

  华融证券(代表“华融股票宝3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山田实业作为委托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作为受托人,共同设立了“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二期)”。信托计划成立后,渤海信托向华映科技第一大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映光电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华映百慕大以374,400,000股华映科技股票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19年12月23日,华融证券(代表“华融股票宝3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述信托计划543,987,107.83份信托单位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金为人民币543,987,107.83元;山田实业持有上述信托计划412,892.17份信托单位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金为人民币412,892.17元。

  (一)华融证券向福建电子信息集团转让享有的信托受益权

  2019年12月23日,福建电子信息集团与华融证券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标的:543,987,107.83份信托单位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金为人民币543,987,107.83元,其中信托计划一期对应的信托资金为人民币192,387,107.83元,信托计划二期对应的信托资金为人民币351,600,000元。

  2、转让日:2019年12月23日

  3、转让价款及支付: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受让信托计划受益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553,300,025.56元,全部转让价款在转让日向华融证券支付完毕。

  4、自转让日(含)起,信托计划受益权转移到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名下,福建电子信息集团享有信托计划的受益权。同时,信托计划份额一并转移到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名下,《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包括bitc2016(t)-10803号-1号及bitc2016(t)-10803号-3号)项下信托计划委托人、受益人所享有或承担的全部权利义务、风险一并由福建电子信息集团享受或承担(包括华融证券作为原受益人享有但未收取的全部信托利益),华融证券不再享有和承担信托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和义务。

  (二)山田实业向福建电子信息集团转让享有的信托受益权

  2019年12月23日,福建电子信息集团与山田实业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标的:412,892.17份信托单位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资金为人民币412,892.17元(对应信托计划一期)。

  2、转让日:2019年12月23日

  3、转让价款及支付: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受让信托计划受益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444,415.66元,全部转让价款于转让日向山田实业支付完毕。

  4、自转让日(含)起,信托计划受益权转移到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名下,福建电子信息集团享受和承担《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bitc2016(t)-10803号-2号)约定的全部信托单位受益权对应的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权利及义务(包括山田实业作为原受益人享有但尚未收取的全部信托利益),山田实业不再享有和承担信托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和义务。

  二、 华映百慕大将华映科技股票质押给渤海信托的情况

  1、华映百慕大以374,400,000股华映科技股票为渤海信托计划一期及二期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因贷款到期未履行支付义务,法院(包括福州中院及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拍卖(变卖)其中282,600,000股。另,华映百慕大以67,200,000股华映科技股票为渤海信托计划三期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因贷款到期未履行支付义务,法院已裁定拍卖(变卖)其中42,000,000股。根据福州中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闽01执964号及(2019)闽01执964号之一],上述42,000,000股股票通过证券交易方式按市场价卖出。华融证券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华映百慕大所持华映科技27,640,594股(详见2019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的2019-164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华映百慕大持有华映科技701,649,121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25.37%,仍为华映科技第一大股东。

  2、截至2019年12月23日,渤海信托一期及二期贷款、相关股票质押及拟拍卖(变卖)的情况如下:

  ■

  (1)福建电子信息集团于2019年12月23日受让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二期)受益权,对价共计约人民币55,374万元。

  (2)2019 年 12 月 24 日 10 时至 2019 年 12 月25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法院将公开拍卖华映百慕大持有的上表华映科技共计28,260万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10.22%;其中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开拍卖12,960万股,福州中院将公开拍卖共计15,300万股,上述拍卖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详见2019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的2019-159号公告及2019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的2019-160号公告)。

  三、 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受让渤海信托受益权对华映科技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持有华映科技股票情况如下:

  福建电子信息集团直接持有华映科技8,583,952股,持股比例0.31%;福建电子信息集团之一致行动人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映科技379,867,047股,持股比例13.73%;另,福建电子信息集团通过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5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华映科技5,269,453股,持股比例0.19%。综上,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合计持有华映科技393,720,452股,持股比例14.23%。

  截至本公告日,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未主张对华映科技控制,本次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受让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二期)受益权事宜,未导致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持有华映科技的股权发生变化。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华映百慕大持有华映科技701,649,121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25.37%,仍为华映科技第一大股东。

  2、法院已裁定拍卖(变卖)华映百慕大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32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4%,其中华融证券已于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7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卖出华映百慕大所持华映科技27,640,594股,若已裁定拍卖(变卖)的剩余296,959,406股股票全部完成拍卖(变卖),华映百慕大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减少至404,689,715股,持股比例将下降至14.63%。公司控制权归属尚需根据华映百慕大所持公司股权实际被拍卖(变卖)的情况判断。公司将持续关注华映百慕大股权变动情况、分析相关变动对公司控制权归属的影响,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9-166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壮先生因个人生涯规划,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陈壮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陈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陈壮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人数,亦未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陈壮先生的辞职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于近期安排独立董事补选。

  陈壮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作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陈壮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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