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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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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上层股东结构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华创阳安 股票代码:600155          编号:临2019-099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的上层股东结构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创阳安”)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关于持股结构调整的通知,新希望化工的上层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投资”)的股东拟发生变更,由新希望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新希望投资100%股权,变更为新希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新希望投资100%股权。上层股东结构调整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创阳安

  股票代码:6001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希望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宁波路东段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望京SOHO塔3B座11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创阳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华创阳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及出资比例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境内上市公司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002946.SZ)13,439.39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5.74%;间接持有境内上市公司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66.SZ)36,920.57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3.60%。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拟调整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体系。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除本报告书披露信息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上市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希望控股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新希望亚太通过持有新希望投资集团100%股权间接持有华创阳安10.76%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希望控股通过持有新希望投资集团100%股权间接持有华创阳安10.76%股份。

  二、交易合同的情况

  新希望亚太于2019年12月23日与新希望控股签署了《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该协议的约定,新希望亚太将其所持有的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7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对应注册资本100%的股权)转让给新希望控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希望控股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正式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华创阳安的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长栓

  联系电话:0312-3109607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隆兴中路177号

  ■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股票代码:600155    股票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2019-100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披露了《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5),根据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结果,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虽有锁定期(锁定期自2019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但登记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现就上述公告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单位:股

  ■

  注:上述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中包含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49,142,462股股份。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该部分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名下之日起算,即锁定期自2019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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