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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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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转让债权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 *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19-126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转让债权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12,910.78万元

  ●与本次披露诉讼相关的主债权已转让,本次诉讼为其从债权

  近日,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闽民辖终177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内蒙古富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富淳”)因在公司与内蒙古厦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厦工”)合同纠纷案调解过程中,为内蒙古厦工提供不动产抵押并设立抵押权的担保债权金额为12,910.78万元(不动产权证号:包国用(2015)第300014号),就此三方共同签订了《协议书》。基于内蒙古富淳提供抵押物担保内蒙古厦工债务的事实,公司为实现债权,按相关法律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公司于2019年7月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9年7月16正式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60”号公告。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上述案件时,内蒙古富淳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本案管辖权异议申请。公司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闽02民初69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驳回内蒙古富淳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2.案件受理费50元,由内蒙古富淳负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9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84”号公告。

  公司管理人于2019年9月26日对328家企业的应收账款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挂牌。2019年10月15日,竞买人厦门创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程资产”)以起拍价400,294,241.22元在第二次拍卖中竞拍成交。2019年10月16日,竞买人创程资产已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成交价余款缴入指定账户,并于后期签署了相关协议。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19年10月17日和2019年10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临2019-094” 和“临2019-096”号公告。2019年10月30日,公司于《中国改革报》刊登了《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创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依法将前述328家企业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创程资产。其中,内蒙古厦工在328家已转让主债权企业的名单之列,内蒙古富淳属于其从债权;内蒙古厦工主债权已转让,厦工股份对内蒙古富淳的从债权随之转让。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内蒙古富淳因与公司抵押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闽02民初698号之一民事裁定,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闽民辖终1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案件主债权已转让,本次已转让债权诉讼对公司的影响,详见2019年10月19日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临2019-096”号公告。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 *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19-127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拍卖进展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工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披露了《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拍卖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7号)。经公司自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所披露公告存在错误,现就相关事项更正如下:

  原披露内容:“五、资产拍卖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资产拍卖是执行《重整计划》的需要。通过剥离低效资产,可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向好发展。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次资产拍卖成交将增加公司利润6,246万元,公司将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损益,会计处理及具体损失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拍卖处置程序符合《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处置财产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依据评估报告结论通过公开竞价处置,整个处置流程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债权人、股东利益的情形。”

  更正后:“五、资产拍卖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资产拍卖是执行《重整计划》的需要。通过剥离低效资产,可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向好发展。本次拍卖所得价款20,151.81万元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16,121.45万元已缴入指定账户,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次资产拍卖成交将减少公司利润6,246万元,公司将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损益,会计处理及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拍卖处置程序符合《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处置财产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依据评估报告结论通过公开竞价处置,整个处置流程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债权人、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19-128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拍卖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收到管理人关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送的关于呆滞待报废存货的10个资产包的第二次竞价结果。前述呆滞待报废存货的10个资产包中的4个资产包分别以93.68万元、44.98万元、37.46万元和53.81万元竞拍成交,剩余6个资产包在2019年12月23日竞价期限届满时,因无人竞价而流拍。

  一、资产拍卖的概述

  2019年12月6日,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工股份”)管理人将公司呆滞待报废存货的10个资产包打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usong-item.taobao.com)挂牌拍卖,于2019年12月14日第一次竞价期限届满时,因无人竞价而流拍。公司管理人于2019年12月15日将公司呆滞待报废存货的10个资产包再次打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0日和2019年12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117”和“临2019-120”号公告。

  二、资产拍卖依据

  于2019年9月6日召开的厦工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管理人基于《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并结合厦工股份各类拟处置资产实际情况,启动厦工股份资产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等相关规定以及《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方案》和《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公司管理人提请厦工股份债权人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管理人处置剥离低效资产的程序依据《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苦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通过拍卖方式变价的财产,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以评估值的70%确定,拍卖未能成交的,公司管理人可以按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下降20%确定并发起第二次拍卖。

  三、资产拍卖成交情况

  装载机材料仓库的动力机传动类呆滞物料于第二次竞价期限届满前当天由竞买人十堰昊森工贸有限公司以第二次竞拍的起拍价93.68万元竞拍成交。2019年12月24日,竞买人十堰昊森工贸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成交价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正式协议尚在签署中。

  挖掘机材料仓库的动力机传动类呆滞物料于第二次竞价期限届满前当天由竞买人湖北科融工贸有限公司以44.98万元竞拍成交。2019年12月24日,竞买人湖北科融工贸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成交价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正式协议尚在签署中。

  装载机材料仓库的铁件类呆滞物料于第二次竞价期限届满前当天由竞买人汤晓婷以第二次竞拍的起拍价37.46万元竞拍成交。2019年12月24日,竞买人汤晓婷已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成交价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正式协议尚在签署中。

  挖掘机材料仓库的铁件类呆滞物料于第二次竞价期限届满前当天由竞买人泉州骏华机械有限公司以第二次竞拍的起拍价53.81万元竞拍成交。2019年12月24日,竞买人泉州骏华机械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成交价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正式协议尚在签署中。

  呆滞待报废存货剩余6个资产包第二次竞价期限于在2019年12月23日届满,因无人竞价而流拍。

  四、对呆滞待报废存货剩余的6个资产包的后续安排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及管理人将按照相关的程序对呆滞待报废存货剩余的6个资产包进行处置。

  五、资产拍卖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资产拍卖是执行《重整计划》的需要。通过剥离低效资产,可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向好发展。公司将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损益,会计处理及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拍卖处置程序符合《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处置财产已经评估机构评估,依据评估报告结论通过公开竞价处置,整个处置流程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债权人、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严格执行重整计划,争取重整计划在规定的执行期限内执行完毕。目前公司经营仍存在以下风险:

  (一) 破产清算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二)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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