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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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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19-150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 2019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29),于2019年11月29日在上述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131),于2019年12月13日在上述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增加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6),于2019年12月14日在上述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再次增加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再次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7),于2019年12月18日在上述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44)。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9:15至2019年12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围海学院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监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黄昭雄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3人,代表股份820,509,4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70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0,611,3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0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2人,代表股份799,898,1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90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7人,代表股份259,295,1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6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8,806,3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4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9人,代表股份240,488,8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0176%。

  公司监事、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仲成荣先生的提案》

  同意642,797,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3413%;反对134,133,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475%;弃权43,578,6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311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8,745,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654%;反对67,420,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0016%;弃权43,128,6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30%。

  2、审议通过《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晨旺先生的提案》

  同意642,986,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3642%;反对133,756,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017%;弃权43,766,5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7,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334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8,933,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379%;反对67,044,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66%;弃权43,316,5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7,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55%。

  3、审议通过《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祖良先生的提案》

  同意643,363,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4102%;反对133,3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551%;弃权43,771,5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2,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3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9,310,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833%;反对66,662,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092%;弃权43,321,5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2,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74%。

  4、审议通过《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先梅女士的提案》

  同意643,363,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4102%;反对133,3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551%;弃权43,771,5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2,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3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9,310,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833%;反对66,662,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092%;弃权43,321,5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2,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74%。

  5、审议通过《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其先生的提案》

  同意643,363,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4102%;反对133,3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551%;弃权43,771,5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2,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3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9,310,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833%;反对66,662,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092%;弃权43,321,5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2,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74%。

  6、审议通过《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费新生先生的提案》

  同意643,265,1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3983%;反对133,472,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671%;弃权43,771,5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2,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3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9,212,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456%;反对66,760,7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470%;弃权43,321,5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2,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74%。

  7、审议通过《关于罢免黄昭雄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同意643,363,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4102%;反对133,3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551%;弃权43,771,5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2,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3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9,310,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833%;反对66,662,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092%;弃权43,321,5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2,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74%。

  8、审议通过《关于罢免贾兴芳女士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同意642,473,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3018%;反对133,3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2551%;弃权44,661,0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2,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43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9,310,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833%;反对66,662,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092%;弃权43,321,6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3,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75%。

  9、审议通过《关于罢免朱琳女士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同意648,050,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9815%;反对127,797,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5754%;弃权44,661,0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2,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43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54,887,9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7342%;反对61,085,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5583%;弃权43,321,6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3,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75%。

  10、审议通过《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晖先生的提案》

  同意647,776,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9481%;反对128,071,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6088%;弃权44,661,0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2,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43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54,613,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6285%;反对61,359,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640%;弃权43,321,6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3,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75%。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1.01 选举冯婷婷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811,638,248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2%,冯婷婷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54,708,642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9.67%。

  冯婷婷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 选举沈晓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28,207,034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4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28,207,034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88%。

  沈晓冰先生未能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 选举张人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13,672,570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3,672,570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7%。

  张人杰女士未能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 选举李纪卡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793,832,234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36,902,629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80%。

  李纪卡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5 选举李学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759,075,243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5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2,145,638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9.39%。

  李学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6 选举黄晓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44,267,955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44,267,955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07%。

  黄晓云先生未能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7 选举张晨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655,777,419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9.9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414,139,991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59.72%。

  张晨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8 选举殷航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37,114,514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5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34,383,314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26%。

  殷航俊先生未能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9 选举钱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16,274,524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6,274,524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28%。

  钱浩先生未能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12.01 选举李罗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632,386,594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7.0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38,773,790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3.52%。

  李罗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 选举唐建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622,172,533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5.8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29,025,329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9.76%。

  唐建新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 选举马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607,322,821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0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13,710,017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3.85%。

  马洪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4 选举费新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123,241,275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0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22,775,675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7.35%。

  费新生先生未能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13.01 选举王少钦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645,664,296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8.6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52,051,492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64%。

  王少钦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02 选举郑云瑞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636,704,678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7.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43,091,874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5.18%。

  郑云瑞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03 选举邵宁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47,503,273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7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47,503,273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8.32%。

  邵宁峰先生未能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04 选举段晓东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同意股份数: 590,669,561股,约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1.9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97,056,757股,约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7.43%。

  段晓东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仲成荣先生、陈祖良先生已于2019年12月20日提出辞职申请,且该辞职效力已于董事会收到该申请时生效,故本次股东大会《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仲成荣先生的提案》及《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祖良先生的提案》的表决结果将不影响前述两位董事的辞职效力。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张晨旺先生、陈晖先生、黄先梅女士、陈其先生、费新生先生已于2019年12月20日提出辞职申请,但因其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依据相关规定及其出具的承诺,在本次股东大会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其仍将履行相应职务,相关辞职申请将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结束时生效,故本次股东大会《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晨旺先生的提案》、《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晖先生的提案》、《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先梅女士的提案》、《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其先生的提案》、《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费新生先生的提案》的表决结果将不影响前述五位董事的辞职效力。

  张晨旺先生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的候选人,其于2019年12月20日提出的辞职申请不影响其本次股东大会经提案再次当选非独立董事的效力。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黄昭雄先生、贾兴芳女士、朱琳女士已于2019年12月20日提出辞职申请,但因其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依据相关规定及其出具的承诺,在本次股东大会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其仍将履行相应职务,相关辞职申请将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结束时生效,故本次股东大会《关于罢免黄昭雄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关于罢免贾兴芳女士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关于罢免朱琳女士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的表决结果将不影响前述三位监事的辞职效力。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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