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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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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19-049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收购贵州省瓮安县深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并于2019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之监管要求,为进一步说明投资者关心的情况,公司就上述公告中涉及的投资事项进行如下补充说明。

  本次标的公司贵州省瓮安县深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安燃气”)总资产账面价值11,288.92万元,评估价值14,874.69万元,增值额为3,587.75万元,增资率为31.76%;总负债账面价值7,854.14万元,评估价值7,854.14万元,无增减值;股东权益账面价值3,434.80万元,评估价值7,020.55万元,增值额为3,585.75万元,增值率为104.39%。资产评估增资部分主要来自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形资产增值情况

  标的公司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828.29万元,评估价值3,375.75万元,增值额为2,547.46万元,增值率为307.56%。无形资产由土地和其他无形资产(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构成。

  (一)土地。标的公司的土地面积合计29,050.94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21,064.94平方米,商业用地7,986平方米。根据瓮安县地产市场发育状况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评估人员经过实地勘察及分析论证,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对土地进行评估。土地账面价值828.29万元,评估价值1,936.22万元,增值额为1,107.93万元,增值率为133.76%。

  (二)其他无形资产。标的公司的其他无形资产为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由于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可以通过政府拍卖的方式取得,在特许经营权授权区域内具有一定程度的自然排他性,同时也是一项能够给企业带来收益的权利,具有资产的价值属性,故本次评估按照持续使用原则,结合瓮安城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标的公司持有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评估价值为1,439.53万元,评估增值1,439.53万元。

  二、固定资产增值情况

  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某项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由该资产的重置全价与成新率共同决定。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586.08万元,评估价值6,220.50万元,增值额为634.42万元,增值率为11.36%。固定资产增资部分主要来自管道沟槽、构筑物,其中:管道沟槽账面价值3,269.67万元,评估价值4,035.18万元,增值额为765.51万元,增值率为23.41%;构筑物及辅助设施账面价值482.77万元,评估价值603.85万元,增值额为121.08万元,增值率为25.08%。

  以上数据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中锋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贵州省瓮安县深安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19)第01224号)。

  三、投资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公司“立足贵州、专注燃气、上下延伸、适度多元”的总体发展战略,为加快省内市场拓展、扩大公司经营区域,鉴于目前瓮安县在贵州省内经济基础较好、城建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的燃气市场潜力。因此,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于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投资涉及的标的公司资产总额评估价值14,874.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总资产819,055.88万元的1.82%;净资产评估价值7020.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32,045.10万元的3.03%;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营业收入3,347.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360,582.54万元的0.93%;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相关净利润-395.40万元取其绝对值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7,170.98万元的2.30%;拟投资总金额12,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32,045.10万元的5.56%。

  综上,本次交易金额和标的公司各项财务指标占上市公司比例均较小,且本次投资收购尚存在不确定性,即使完成有关协议的签署,2019年度内亦无法完成产权交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19-048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工投”)持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股份409,094,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4%;本次股份质押后,贵阳工投累计质押股份204,54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49.9982%,占公司总股本的17.97%。

  ●贵阳工投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贵州燃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平仓风险,贵阳工投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019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工投《股份质押告知书》,贵阳工投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

  二、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贵阳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四、风险应对措施

  贵阳工投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贵州燃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平仓风险,贵阳工投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告知公司。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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