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9-051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80,000,000 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30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仙通”、“仙通橡塑”、“发行人”)于 2016 年11 月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47号《关于核准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560,000 股,并于2016 年 12 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90,240,000 股,其中限售股67,680,000 股,流通股 22,560,000 股。

  2017年5月2日,公司发布《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同意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0,24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2股,共转增180,48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70,72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名,分别为李起富、金桂云、邵学军。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80,000,000 股,将于2019年12月30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7年5月2日,公司发布《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同意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0,24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2股,共转增180,480,000股,其中限售股和流通股同比例发生变化。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70,720,000股,其中限售股203,040,000股,流通股67,680,000股。

  2017年12月23日,公司发布《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本次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名,分别为福建省平潭卓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杰特投资有限公司。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3,040,000股,于2018年01月02日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70,720,000股,其中限售股180,000,000股,流通股90,720,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李起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桂云(发行人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邵学军(发行人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自仙通橡塑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仙通橡塑股份,也不由仙通橡塑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在本人担任仙通橡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仙通橡塑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仙通橡塑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仙通橡塑股份;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持有的仙通橡塑股份。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若本人违反上述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本人剩余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80,000,000 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30日,明细清单如下表。

  ■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