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9-08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名称由“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的变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9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9-073)和2019年12月12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9-080)。
2019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69407T
名称: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4幢201-1室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82988.823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6年08月12日
营业期限:1996年08月12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太阳能电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9-083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经营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和股东,公司近日变更了投资者联系方式,具体信息如下:
投资者联系电话:0757-87362036
传真号码:0757-87362036
投资者邮箱:ir@aikosolar.com
公司网站:www.aikosolar.com
上述变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9-084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9年9月10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并于2019年9月12日完成了相关资产的过户及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详见公司2019年9月13日发布的公告(临2019-065号)。至此,公司所属行业、主营业务以及股权结构均发生了重大变化。
近日,经公司相关部门确认,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爱旭”)、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自2019年9月12日至今,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21,466.19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0,28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5%;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182.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43%。现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明细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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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经公司统计,自2019年9月12日至今,公司累计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0,284.11万元,上述补助款项实际收到时计入“递延收益”,在对应资产折旧年限内进行摊销,于摊销各年计入“其他收益”,并计入当年非经常性损益;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182.08万元,上述补助款项实际收到时计入“其他收益”,并计入当年非经常性损益。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9-085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详见《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9-087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核算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估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项至15项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资产、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均发生重大变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原有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进行变更,主要涉及金融工具、应收款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入等。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临2019-08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12月20日,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已由“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经转型进入光伏行业,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了使投资者更加准确理解公司的行业性质和发展情况,公司拟变更 证券简称为“ST爱旭”。具体情况详见《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证券简称的公告》(临2019-090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洽谈审计报酬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具体情况详见《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19-089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会议讨论研究,董事会同意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1、2、3、4、8、9、16、18项议案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会议安排详见公司后续发布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9-08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与《公司章程》保持同步,公司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资产、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均发生重大变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原有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进行变更,主要涉及金融工具、应收款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入等。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情况详见《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临2019-08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9-087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订前后的条款对比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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