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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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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公告编号:临2019-180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共同被告)

  ●涉及诉讼本金为:1,580.2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系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案件涉及的款项为公司表内的合规担保。公司此前已对本案初始涉案本金及违约金等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公司将根据本案判决对此前按谨慎性原则计提的预计负债略微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控互动”)于近日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签发的(2019)冀01民终9476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租”)与被告各方分别签订了相关《融资租赁合同》、《资产转让协议》、《保证合同》,约定河北金租购买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桩业”)桩基生产设备并回租给其使用,中技桩业支付了部分租金。2018年3月1日,河北金租与原告河北省金汇科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河北金租将上述《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合同》等项下全部主债权及相应从债权转让给原告,由原告向上述被告主张主债权及从债权。为此,原告提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河北省金汇科工贸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3日立案受理。(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54)。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2日出具了(2018)冀0104民初2448号民事判决书。(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71)。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因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2018)冀0104民初2448号民事判决,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3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9年9月29日出具了(2019)冀01民终9476号民事判决书。

  法院认为富控互动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6,296元,由上诉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系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案件涉及的款项为公司表内的合规担保。公司此前已对本案初始涉案本金及违约金等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公司将根据本案判决对此前按谨慎性原则计提的预计负债略微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编号:临2019-181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

  公司代偿债务和对外担保

  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16日,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代偿债务和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09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所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相关公司及人员发函问询,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

  一、公告显示,风也商贸代偿公司温州银行贷款后,公司相关债权人将由温州银行变更为风也商贸。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宏投网络将对风也商贸在温州银行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决算日后两年为止。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为风也商贸在温州银行的债务提供担保与风也商贸代偿公司温州银行贷款是否为一揽子交易;(2)公司将子公司宏投网络列为担保人的原因;(3)公司后续偿付风也商贸的代偿款及利息的资金来源和时间安排;(4)公司在偿还风也商贸款项后,是否仍需承担风也商贸对温州银行债务的担保责任;(5)对于前述担保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回复:

  (1)公司为风也商贸在温州银行的债务提供担保与风也商贸代偿公司温州银行贷款是否为一揽子交易;

  公司为风也商贸在温州银行的债务提供担保与风也商贸代偿公司温州银行贷款是一揽子交易。具体安排如下:

  鉴于公司目前自身经营状况,为整合公司资源,优化公司债权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2019年11月18日,富控互动与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工联公司”)签订了《顾问协议》,由新工联公司为富控互动提供引荐战略投资者的顾问服务。据此,新工联公司向富控互动出具了《推荐函》,引荐风也商贸帮助富控互动债务化解。同日,风也商贸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代偿协议》,由风也商贸用温州银行对其1.63亿元的授信代偿上市公司与温州银行于2017年5月26日签订的编号【905002017企贷字00037】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1.63亿元。有鉴于此,富控互动及其子公司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投网络”)拟与温州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风也商贸与温州银行债权提供额度为等值18,0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连带保证。2019年12月18日,上市公司与风也商贸签署《代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在上市公司归还代偿款前,风也商贸依约按照1:1的比例用 自营资金申购及/或认购为解决上市公司面临或有负债等问题而成立的纾困基金的份额,参与纾困基金的总金额为16,300万元人民币,以解决上市公司面临的或有负债等问题,目前,风也商贸是唯一一家参与到纾困基金的单位。后经上市公司与各方协商讨论,结合实际情况,目前上市公司子公司宏投网络不参与上述担保事项,改由上市公司与温州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风也商贸与温州银行债权提供额度为等值18,0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连带保证。温州银行对风也商贸的授信本金为1.63亿元,而公司对其提供18000万人民币的最高额连带保证,主要是考虑到了授信本金及相应的利息部分。

  (2)公司将子公司宏投网络列为担保人的原因;

  自公司2018年1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公司全面爆发债务危机,上市公司和债权人均努力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经过多方协商,上市公司拟通过前述一揽子协议,降低当前债务的利率水平,使迫在眉睫的债务获得展期,进而为公司逐步化解高额债务争取空间,最终解决公司的经验困境。考虑到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上市公司本身担保能力较弱,为确保上述一揽子协议顺利进行,增强债权人的合作意愿与信心,公司原计划追加公司核心资产宏投网络作为担保人。后因考虑到追加宏投网络作为担保可能引致相关债权人的疑虑,对公司处理债权债务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对此,公司经与各方反复协商讨论相关合同,各方本着协助公司成功纾困、化解债务危机的初衷,结合实际情况,目前上市公司子公司宏投网络不参与上述担保事项。

  (3)公司后续偿付风也商贸的代偿款及利息的资金来源和时间安排;

  公司后续偿付风也商贸的代偿款及利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身的经营现金流及后续Jagex出售所得资金。

  根据《代偿协议》,公司归还风也商贸代偿款的还款期限为23个月,即自风也商贸替富控互动完成代偿之日起23个月内,富控互动须全额归还风也商贸的代偿款,如风也商贸分批代偿的,则按第一笔代偿款支付之日起开始计算23个月;归还代偿款期间,富控互动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相关代偿款,风也商贸不得向富控互动收取提前归还违约金或手续费。

  就风也商贸替富控互动代偿上述协议项下温州银行相关贷款的代偿款,风也商贸向富控互动收取相应的利息,利息=计息本金*利率*计息天数(计息本金为风也商贸实际替富控互动代偿给温州银行的代偿款金额,利率为日利率0.0195%,计息天数为风也商贸自代偿日起至富控互动实际归还给风也商贸代偿款之间的天数,利息按季结息,自实际代偿日开始计息,结息日分别为每年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以及代偿款最终还款日,以上结息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4)公司在偿还风也商贸款项后,是否仍需承担风也商贸对温州银行债务的担保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与风也商贸签署的《代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若风也商贸依约按照1:1的比例用自营资金申购及/或认购为解决上市公司面临或有负债等问题而成立的纾困基金的份额,则公司同意就风也商贸对温州银行所负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若风也商贸未依约在公司归还代偿款日前认购纾困基金的份额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则公司有权将拟归还给风也商贸的代偿款项支付到风也商贸在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开设的指定还款账户,作为代风也商贸归还的银行借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温州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即不再为风也商贸所负温州银行的债务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5)对于前述担保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所采取的措施。

  上市公司与风也商贸签署了《代偿协议》,由风也商贸代偿上市公司与温州银行的相关债务,上述债务代偿后,公司相关债权人将由温州银行变更为风也商贸。上述代偿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相关债务本金金额不产生影响,但可使上市公司在风也商贸履行完其代偿义务后,不再以约为12%的年利率计算公司逾期贷款的罚息及未按期支付的利息,转而按照日利率0.0195%(约为年利率7%)支付相应代偿款利息,将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上述事项未对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已经做了如下措施:公司与风也商贸签署了《代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若风也商贸依约按照1:1的比例用自营资金申购及/或认购为解决上市公司面临或有负债等问题而成立的纾困基金的份额,则公司同意就风也商贸对温州银行所负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若风也商贸未依约在公司归还代偿款日前认购纾困基金的份额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则公司有权将拟归还给风也商贸的代偿款项支付到风也商贸在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开设的指定还款账户,作为代风也商贸归还的银行借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温州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即不再为风也商贸所负温州银行的债务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因此,若风也商贸未依约履行义务,则公司有权将拟归还给风也商贸的代偿款项支付到风也商贸在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开设的指定还款账户,作为代风也商贸归还的银行借款,不再为风也商贸所负温州银行的债务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也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若风也商贸依约履行义务,则公司同意就风也商贸对温州银行所负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纾困基金的成立,将有助于化解上市公司或有债务,是上市公司为化解自身债务问题的一种自救手段,对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有积极的影响。

  因此,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方面积极处理上市公司目前诸多复杂问题事项,避免上市公司退市,给全体股东及债权人造成更大的损失;另一方面针对上述担保事项也采取了相应措施来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告显示,担保对象风也商贸总资产为 1,655.85 万元,资产净额 694.24 万元,营业收入 8,252.4 万元,净利润为 206 万元, 资产规模和净利润均较小。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风也商贸的财务状况,补充披露风也商贸是否具备代偿公司1.63 亿元债务的资金实力;(2)风也商贸向温州银行借款的资金用途、款项流向;(3) 公司与风也商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

  公司回复:

  (1)结合风也商贸的财务状况,补充披露风也商贸是否具备代偿公司1.63 亿元债务的资金实力;

  截至2019年11月30日,企业总资产2,895万元,所有者权益2,222万元,营业收入6,934万元,净利润452万元。截至本回复函披露日,公司已收到风也商贸出具的相关承诺函,其2019年度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2.8亿元,净利润约为600万元人民币。2020年预计营业收入8亿元,净利润2,800万元。同时,根据风也商贸提供的情况说明,其已取得温州银行对其提供1.63亿元授信的批复,该授信额度将用于上市公司相关债务的代偿。综上,风也商贸具备代偿上市公司1.63亿元债务的资金实力。

  (2)风也商贸向温州银行借款的资金用途、款项流向;

  根据风也商贸出具的相关承诺函及其与上市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签订的《代偿协议》,其取得上述温州银行对其1.63亿元的授信将用于代偿上市公司在温州银行于2017年5月26日签订的编号为【905002017企贷字00037】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1.63亿元。相关代偿款将汇付至上市公司与温州银行协商确定的公司在温州银行开设的指定还款账户。

  (3) 公司与风也商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

  除上述上市公司与风也商贸签订的《代偿协议》外,公司与其不存在其他业务相关的合同,亦不存在资金往来。上市公司与风也商贸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

  三、公告显示,风也商贸的法定代表人为陈连平,注册地为上海。本次债权让与之后,公司的偿债利率将有所降低。(1)请公司补充披露风也商贸为公司代偿债务的商业逻辑及合理性;(2)请公司及风也商贸核实并说明,风也商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请公司补充披露被担保人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公司回复:

  (1)请公司补充披露风也商贸为公司代偿债务的商业逻辑及合理性;

  前已述及,为逐步化解自身债务,上市公司与新工联公司签订了《顾问协议》,由其作为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战略投资顾问为富控互动提供引荐战略投资者的顾问服务。根据风也商贸提供的相关情况说明,新工联公司引荐其作为上市公司债务代偿方,帮助上市公司代偿在温州银行的相关债务,新工联公司与风也商贸及其相关子公司为合作伙伴。同时,风也商贸本次代偿所用资金主要来源于温州银行对其的授信额度,该笔代偿款将由上市公司根据《代偿协议》的相关约定在23个月的还款期内归还。此外,温州银行对其该笔借款将由富控互动及宏投网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因此,本次代偿事项对风也商贸自身现金流没有显著的影响,相关违约风险较低。通过上述协议安排,风也商贸将帮助温州银行处理逾期债务,温州银行有意向在后续其他业务上对风也商贸及其相关子公司给予一定的支持。综上,风也商贸本次代偿债务具有一定的商业逻辑及合理性。

  (2)请公司及风也商贸核实并说明,风也商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回复函披露日,公司已收到风也商贸出具的承诺函,其与上市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上市公司查阅了风也商贸的公司章程、股权结构、董监高等相关工商信息。经自查,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出具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3)请公司补充披露被担保人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风也商贸2019年11月的财务数据显示,企业总资产2,895万元,所有者权益2,222万元,营业收入6,934万元,净利润452万元。

  因风也商贸大量业务在年底结算,预计今年营业收入2.8亿元,净利润600万元。2020年预计营业收入8亿元,净利润2,800万元。

  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平台上与本回复同步披露的附件《上海风也商贸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四、前期,公司所持宏投网络的股份已经被质押权人民生信托、华融信托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处于中止状态。同时,公司拟出售宏投网络主要资产Jagex,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偿还质押权人。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对外担保是否会对公司出售资产事项产生影响;(2)公司本次债权债务关系的调整是否会影响其他债务的偿还。

  公司答复:

  (1)本次对外担保是否会对公司出售资产事项产生影响;

  公司认为此次对外担保不会对公司出售资产事项造成影响。经上市公司与各方协商讨论,结合实际情况,目前上市公司子公司宏投网络不参与前述担保事项,改由上市公司与温州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风也商贸与温州银行债权提供额度为等值18,0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连带保证。故本次对外担保不涉及公司出售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出售事项造成影响。

  (2)公司本次债权债务关系的调整是否会影响其他债务的偿还。

  公司认为,本次债务代偿及对外担保事项可能引致的债权债务关系调整不会对其他债务的偿还造成影响。截止本回复函出具日,公司表内债权人除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享有优先清偿权外,其余债权人均无优先受偿的权力。如前所述,经上市公司与各方协商讨论,结合实际情况,目前宏投网络不参与前述担保事项。因此,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优先受偿地位将不会因本次债权债务关系的调整而受到影响。此外,公司将积极与其余债权人沟通谈判并根据与债权人之间的协商结果,优先偿付那些积极参与纾困基金帮助公司解决当前经营困境的债权人。因此,本次债权债务关系的调整本质上并不会影响公司对其他债务的偿还。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公告编号:临2019-182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2019年12月19日、12月20日、1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控互动”或“上市公司”)股票于2019年12月19日、12月20日、1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

  1、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263号)(详见公告:临2018-004)。截至目前,上述事项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集团”)、控股股东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控文化”)与四川聚信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聚信”)于2019年1月21日签订《合作意向协议》,拟发起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或指定第三方与各方开展战略合作,拟以收购控股股东股权、债权债务重组、风险处置管理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实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转让。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聚信与中技集团、富控文化及相关方正在进一步磋商中。(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14、临2019-015、临2019-017、临2019-022、临2019-053、临2019-086、临2019-088)。

  3、公司前期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公司相关涉诉事项、公司子公司诉讼事项、关于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失去控制事项、公司不动产权利受限、公司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等。

  4、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均被轮候冻结。

  5、公司此前于“公拍网”上查询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在该网站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富控文化持有的7,000万公司股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13)。上述拍卖事项后因案外人提出异议而暂缓实施,但不排除后期重启拍卖的可能性。

  6、公司此前于“公拍网”上查询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在该网站公开拍卖公司持有的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投网络”)100%股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87)。上述拍卖事项后因被执行人提出异议而暂缓实施(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98)。

  7、公司此前发布公告,拟将公司所持有的全资孙公司英国Jagex Limited公司(以下简称“Jagex”)100%股权连同宏投网络(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投香港”)100%股权打包出售(详见公告:临2019-019),并于2019年6月28日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 (草案)》。后续,公司分别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关于对*ST 富控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二次问询函》、《关于对*ST 富控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第三次问询函》,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5日、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2月20日对上述函件进行了相应回复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发布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2019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针对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尚在进行中。

  8、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对上海风也商贸有限公司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在2019年12月3日至2022年6月30日内(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签署的一系列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进出口押汇合同的主合同等项下各笔债权(不论币种)提供等额为18,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详见公告:临2019-177)。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代偿债务和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该《问询函》进行了相应回复(详见公公告:临2019-181)。

  9、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二)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64)。

  1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披露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19年12月19日、12月20日、1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2019年12月2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80元/股,静态市盈率为-0.19,动态市盈率为-1.17,市净率为-0.25,远低于同行业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截至201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营业收入73,590.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237.84万元,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经营业务出现亏损。上市公司负债总额约计84.9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42.00 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1、截至目前,公司处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间接股东中技集团拟向四川聚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共计60笔,合计金额约 81.21 亿元,其中表内借款及合规担保共18笔,涉及金额约39.70亿元;或有借款、或有担保共计42笔,涉及金额约41.51亿元。截至201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即2019年4月25日,富控互动已对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内部审议程序审议通过的对外借款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计提了26.84亿元的预计负债。上述诉讼或裁定事项、公司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及公司不动产受限所涉相关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或已开庭审理但未作出相关判决,或虽已判决但尚未履行;公司亦未收到相关开户银行的冻结账户通知,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将宁波百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搭”)纳入公司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因期末发现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公司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97,244.79万元减值准备。目前,双方仍在协商中,仍未将宁波百搭并入公司财务报告合并范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2018年,上市公司子公司上海澄申商贸有限公司向上海孤鹰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攀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策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3家公司”)以预付款、借款名义支付大额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有52,800万元未收回。公司已起诉上述3家公司并胜诉,但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上述3家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详见公告:临2019-054、临2019-115、临2019-120)。

  2018年,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的部分定期存款被银行自行划转金额合计69,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相关案件已撤诉(详见公告:临2019-080、临2019-135、临2019-148),公司相关子公司将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并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进行研判并采取进一步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截至目前,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未造成不利影响,若上述股票被司法强制拍卖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就上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并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持有的宏投网络100%股权暂缓拍卖,但不排除后期重启拍卖的可能性。如果拍卖重启并实施完成,将可能导致公司核心资产被低价处置,公司丧失对宏投网络的控制权,并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实质性障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公司目前开展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6月28日、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2月21日披露了《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二次修订稿)》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因素进行了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9、公司将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需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已履行决策程序的对外担保总额 89,574 万元,占上市公司 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5.4%,上述担保均已逾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的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然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交易的风险。公司将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消除导致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因素,从而消除退市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经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上网披露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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