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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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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 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7,084,126 股,发行价格为 12.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5,259,987.60 元,扣除本次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25,207,547.16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23,000,000.00 元,律师费、会计师费等其他上市费用2,207,547.16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0,052,440.44 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账号为 1211025329201601123 的人民币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02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公司负责募集资金项目的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编制计划书,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内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等四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开设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安徽万安、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孙公司广西万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万安”)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开设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广西万安、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结项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公司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回执。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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