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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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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9-082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7月16日,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2019年7月1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9)。2019年7月19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报告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30元/股(含),且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1,730万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1、2019年7月2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1);2019年8月3日,公告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7);2019年8月24日,公告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3);2019年9月3日,公告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5);2019年10月9日,公告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0);2019年11月5日,公告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0);2019年12月3日,公告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1)。

  2、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截至2019年12月1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3,956,000股,占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17,300,000股的80.67%,占公司最新总股本684,563,880股的2.04%,最高成交价为5.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8元/股,回购价格均未超过7.30元/股(含),累计支付的自有资金总额为6,924.2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3、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资金来源

  等符合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的内容。公司回购股份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4、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包括: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7月2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量之和为2,210.14万股,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552.53万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9-083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11:00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七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金志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0年3月8日到期,为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召开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3月8日。除此以外,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5)。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调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潘华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调增与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2019年度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额度8,000万元,调增后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2019年度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预计额度为28,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调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6)。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9-084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11:30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七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石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调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调增与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2019年度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额度8,000万元,调增后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2019年度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预计额度为28,000万元。

  经审核,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调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6)。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9-085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3月8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8月7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15年12月16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向倪国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16号)。

  3、2016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认购的1,046,000股公司股票已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股份上市之日2016年3月22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2019年3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 2019年3月27日。

  5、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进行部分股票减持。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77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684,563,880股的0.1132%。

  二、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情况

  根据《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或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0年3月8日到期,为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召开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3月8日。除此以外,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如延长12个月期满前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在存续期(含延展期)届满前2个月,根据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延长存续期。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符合《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3月8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9-086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调增与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2019年度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额度8,000万元,调增后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2019年度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预计额度为28,000万元。

  2、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徐潘华先生回避表决。

  3、预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预计调增金额未超过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规定,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阿里巴巴集团

  1999年6月28日于开曼群岛设立,注册地址为Trident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于2014年9月19日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号为“BABA”,并于2019年11月26日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号为“9988”。阿里巴巴集团目前是全球最大的零售商业体,为商家、品牌及其他企业提供技术基础设施及营销平台,帮助其借助新技术的力量与用户和客户进行互动,并更高效地进行经营。阿里巴巴集团的业务包括核心商业、云计算、数字媒体及娱乐以及创新业务。

  阿里巴巴集团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6,844百万元,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80,234百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总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965,076百万元,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608,583百万元。

  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0%股份。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由阿里巴巴集团实际控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之间的交易视为关联交易。

  2、履约能力分析

  阿里巴巴集团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关于调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调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9-087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事项的概况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盒马(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盒马中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50%股权转让给盒马中国。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任何股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6)。

  二、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标的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至此,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任何股权。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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