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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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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2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会议召开时间、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1年3月。

  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2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召开时间、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1年3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1年3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公开发行55,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572.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60.29万元,已于2017年8月10日到位并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1063699_E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外,其他项目已基本投入完毕,仅剩余少量项目质保金及尾款留待后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结算。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本次公司拟延期项目为“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2017年-2019年,拟为秦皇岛港煤五期工程增加设计中预留的2台取料机,以最大程度上保障装船作业生产和实现配煤流程全覆盖,提高舱时量及平均装船效率,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公司A股上市后一段期间内,环渤海地区港口行业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周边港口煤炭码头产能陆续释放,尤其是蒙冀铁路开通后,货源结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司业务对于新增取料机的需求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出于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经过审慎判断决定在2018年度暂缓“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投入。因此,该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相较计划进度有所滞后。

  2018年度,公司实现煤炭吞吐量2.44亿吨,较2017年同期增长1,082万吨,涨幅达4.64%。公司判断周边市场环境对于货源结构的不确定性影响因素已经大幅减弱,为了保障未来煤炭装卸业务的正常稳定开展,经过公司内部充分论证,2019年初决定继续投入“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合作方就本项目签署完毕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正在开展取料机详细设计、主要配套件、钢材采购等相关工作。为保障后续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至2021年3月。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事项不存在变更。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因此,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20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1年3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20日,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1年3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延长该募投项目期限系基于公司所处市场环境、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等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煤五期预留取料机完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港路25号秦皇岛海景开元大酒店二层明珠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刘广海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执行董事、董事长曹子玉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孟博先生、监事卜周庆先生、曹栋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马喜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聂玉中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计提离岗等退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二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照、张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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