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8,035,629股,占公司总股本5.98%,累计质押(含本次)公司股份47,29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60.60%。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接到股东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金壹号”)函告,获悉其于2019年12月19日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0.77%,上述质押已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藏金壹号累计质押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7,290,000股,前述质押(不含本次补充质押)的原约定购回日期由2019年12月20日变更至2020年6月19日。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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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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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