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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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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9-126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明市民航路869号融城金阶广场A座2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杨涛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杜胜先生主持会议。本次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长杨涛先生、独立董事张建新先生、独立董事娄爱东女士、董事徐玲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莫晓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控股子公司云南艺术家园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投资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融资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向控股股东申请担保额度及建立互保关系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向下属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向云南温泉山谷康养度假运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于涉及特别决议的议案四已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对于涉及特别决议的议案五未获通过。

  3、对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五、议案六、议案八、议案九,关联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云南融智投资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泽春、徐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9-127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苏琳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苏琳薇女士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苏琳薇女士将与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莫晓丹女士、刘兴灿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2022年12月20日)止。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苏琳薇女士简历

  苏琳薇,女,汉族,1976年8月出生,籍贯云南昆明,会计师、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曾任:昆明钢铁集团公司物资处财务部会计;云南大地石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昆明分所审计二部项目经理;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管理部内控管理主管。

  现任: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内控管理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9-128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涛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杨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人员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杨涛、张建新、娄爱东、陈旭东、徐玲、杜胜、杨明才;委员会召集人:杨涛。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娄爱东、张建新、陈旭东、杨涛、杜胜;委员会召集人:娄爱东。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陈旭东、张建新、娄爱东、杜胜、杨明才;委员会召集人:陈旭东。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张建新、娄爱东、陈旭东、杨涛、杜胜;委员会召集人:张建新。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拟以下属公司物业作为底层资产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票据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9-129号《云南城投关于公司拟以下属公司物业作为底层资产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票据的公告》。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注销云南万科城投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云南万科城投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万科城投”)成立于2009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科公司”)实缴510万元,持股51%;公司实缴490万元,持股49%。截至2019年11月30日,万科城投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498,036.59元,净资产值为11,483,036.59元,2019年1月至11月销售收入0元,净利润81,474.33元。

  截至目前,万科城投未发生实质性业务,且营业执照证载的经营期限即将届满。经公司与万科公司协商一致,拟注销万科城投,万科城投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权益,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为西安海荣青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9-130号《云南城投关于公司为西安海荣青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为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秦迎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9-131号《云南城投关于公司为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秦迎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次会议中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附件:

  杨涛先生简历

  杨涛,男,1975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北京大学光华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云南建工集团副总经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委统战部部长;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现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9-129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以下属公司物业作为底层资产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以下属控股子公司苍南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苍南置业”)旗下自持的苍南银泰城作为底层资产,采用资产证券化方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票据(下称“CMBN”)。

  2、本次CMBN的发行方案等涉及发行的相关条件尚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审批或注册。

  3、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省城投集团”)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均在公司2019年度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以下属控股子公司苍南置业旗下自持的苍南银泰城作为底层资产,采用资产证券化方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CMBN,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委托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信托”)设立单一资金信托(下称“信托”),指令上海信托将信托资金用于向苍南置业发放贷款,最终信托名称、具体交付信托资金金额、信托其他相关费用、信托要素等以最终签署的信托合同为准。上海信托负责组建本项目的各参与机构,并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指引及要求,完成银行间市场发行CMBN。

  2、本次CMBN的主要要素如下:

  (1)发起机构/委托人:公司

  (2)受托机构/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发行人:上海信托

  (3)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上海信托认可的金融机构

  (4)信托借款人/物业持有人/物业抵押人/应收账款质押人①:苍南置业

  (5)应收账款质押人②: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

  (6)发行方式:定向发行

  (7)基础资产:信托受益权(及其附属权利)

  (8)还款来源:苍南银泰城运营收入

  (9)增信措施:①苍南银泰城抵押;②物业资产现金流超额覆盖:EBITDA对当期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的本息的覆盖倍数达1-1.2倍(具体倍数以实际情况为准);③结构分层: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票据(具体的分层情况以实际发行为准);④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流动性支持义务包含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本息、相关费用和项目相关成本、费用等差额支付义务以及每个开放期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等回售支持义务);⑤信托担保:公司对信托的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⑥公司持有的苍南置业7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⑦苍南置业提供与物业相关的租赁收入质押;在苍南置业、公司违约的情况下,云创商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提供与苍南置业物业相关的租赁收入补充质押并办理质押手续;⑧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流动性支持义务的担保:省城投集团对公司的流动性支持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发行规模:不超过6.5亿元(其中优先级6亿、次级0.5亿元,具体各级规模以实际发行为准)。

  (11)票据发行期限: 18年(2+1+3+3+3+3+3),在期间内设置开放期, 每个开放期(具体开放期以实际情况为准)附CMBN委托人票面利率调整权、投资者回售权。

  (12)各类资产支持票据收益特征:优先级为固定收益,每个开放期票面利率调整权,次级为浮动收益(待定)。

  (13)还本付息方式:优先级按季度支付利息,每年分期还本,次级每年分配超额部分的收益(如有)。

  (14)票据评级:优先级(AAA)(最终以评级机构报告为准),次级(不评级)。

  3、推进本项目过程中,可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或其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适当调整本次CMBN项目的相关要素。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编号:临2019-130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西安海荣青东村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西安海荣青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海荣房开”)

  2.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为海荣房开以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方式向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下称“西部信托”)申请融资2.1亿元的回购义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未向被担保人提供任何担保。

  3.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海荣房开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51%;自然人王孝侠持股49%。

  为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海荣房开拟以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方式向西部信托申请融资2.1亿元,期限12个月(可延期至15个月),增信措施为:(1)公司为海荣房开的回购义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王孝侠为海荣房开的回购义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条件并不可撤销的承诺对公司的担保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公司及王孝侠以分别持有的51%及49%海荣房开股权提供质押担保;(5)海荣房开以国金中心项目81088平方米在建工程及其对应土地11958.33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西安海荣青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海荣房开以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方式向西部信托融资2.1亿元的回购义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9-128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公司将签订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西安海荣青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6月26日

  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

  法定代表人:邢新冰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与租赁;物业管理;管道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空调工程的设计施工。(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海荣房开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海荣房开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51%;自然人王孝侠持股49%。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公司及王孝侠均为海荣房开的融资事项提供了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与王孝侠、自然人郑青海、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下称“本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主要内容如下:

  1、若海荣房开账面资金不足以偿还西部信托借款本息的,公司、王孝侠双方应自接到海荣房开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持股比例向海荣房开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归还西部信托借款本息。

  2、若公司、王孝侠中的一方未按时足额向海荣房开提供股东借款,另一方可以超股比向海荣房开提供股东借款。但未按时足额提供股东借款一方(下称“违约方”)应于超股比提供借款一方(下称“守约方”)向海荣房开出借借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守约方超股比投入的股东借款归还给守约方,且:

  ①若违约方逾期归还守约方超股比投入的股东借款,自逾期之日起,违约方应按年利率5%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资金占用费;同时就守约方向海荣房开提供的股东借款,自守约方出借借款之日起,海荣房开应按年利率8%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利息。

  ②违约方最迟应于守约方超股比投入股东借款之日起一年半内归还守约方超股比投入的股东借款本金。

  ③若违约方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还款(包括支付资金占用费及归还守约方超股比投入的股东借款本金)的,违约方除须按本协议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外,守约方还有权按约定行使折股权利。

  ④若系王孝侠违约的,公司有权选择按约定行使折股权利或选择要求郑青海、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上述第③款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3、郑青海、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自愿为王孝侠应履行的本协议义务(包括向海荣房开出借借款义务、向守约方归还借款本金、向超股比担保方支付其超股比承担的款项)、应支付的款项(包括资金占用费、逾期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即便有上述约定,但守约方作为借款资金的实际提供方,仍有权选择由海荣房开向守约方归还借款本息(海荣房开应归还的借款本金应扣除违约方已向守约方归还的借款本金),海荣房开应自接到守约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归还借款本息。守约方选择由海荣房开归还借款本息的,借款利息按年利率8%计算。且在守约方选择由海荣房开向其归还借款本息的情况下,违约方仍应按上述2第①项的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资金占用费。且协议各方明确,违约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归还守约方超股比投入的股东借款本金,并付清资金占用费及逾期违约金(如有)前,违约方不得向海荣房开主张债权。

  5、若公司、王孝侠任一方为海荣房开的债务承担了保证责任,导致超股比承担保证责任的,则未足额承担担保责任的一方股东(下称:“未承担方”)应按上述2第①、②项的标准及时间向超股比承担保证责任的一方(下称“超股比担保方”)支付资金资金占用费并按期归还超股比担保方超股比承担的款项本金。若系公司承担超股比担保责任,公司除有权向王孝侠追偿外,还有权就其超股比承担的款项同时向郑青海、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6、若违约方任意一期逾期支付资金占用费或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守约方归还守约方超股比投入的股东借款本金或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超股比担保方归还其超股比担保的款项的,自逾期之日起,违约方须以应付未付款项(应付资金占用费+应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如任一方逾期支付资金占用费超过两期的,则另一方有权宣布本协议项下所有款项全部提前到期,要求违约方立即归还。

  7、本协议自公司、王孝侠、郑青海、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海荣房开项目建设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海荣房开以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方式向西部信托融资2.1亿元的回购义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216.62亿元(包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包含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和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3.3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约为176.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2.09%。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编号:临2019-131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秦迎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 被担保人名称: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秦迎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秦汉新城”)

  6.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为秦汉新城以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方式向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下称“西部信托”)申请融资2.7亿元的回购义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未向被担保人提供任何担保。

  7.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8.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秦汉新城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51%;自然人杨蕾持股49%。

  为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秦汉新城拟以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方式向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融资2.7亿元,期限12个月(可延期至15个月),增信措施为:(1)公司为秦汉新城的回购义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秦汉新城股东杨蕾为秦汉新城的回购义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条件并不可撤销的承诺对公司的担保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公司及杨蕾以分别持有的51%及49%秦汉新城股权提供质押担保;(5)秦汉新城以秦汉创业中心项目235849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及其对应的73327平方米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秦迎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秦汉新城以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方式向西部信托融资2.7亿元的回购义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9-128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公司将签订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秦迎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4日

  住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兰池大道中段规划租赁中心

  法定代表人:邢新冰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秦汉新城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秦汉新城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51%;自然人杨蕾持股49%。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公司及杨蕾均为秦汉新城的融资事项提供了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与杨蕾、自然人郑青海、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主要内容如下:

  1、若秦汉新城账面资金不足以偿还西部信托借款本息的,公司、杨蕾双方应自接到秦汉新城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持股比例向秦汉新城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归还西部信托借款本息。

  2、若公司、杨蕾中的一方未按时足额向秦汉新城提供股东借款,另一方可以超股比向秦汉新城提供股东借款。但未按时足额提供股东借款一方(下称“违约方”)应于超股比提供借款一方(下称“守约方”)向秦汉新城出借借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守约方超股比投入的股东借款归还给守约方,且:

  ①若违约方逾期归还守约方超股比投入的股东借款,自逾期之日起,违约方应按年利率5%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资金占用费;同时就守约方向秦汉新城提供的股东借款,自守约方出借借款之日起,秦汉新城应按年利率8%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利息。

  ②违约方最迟应于守约方超股比投入股东借款之日起一年半内归还守约方超股比投入的股东借款本金。

  ③若违约方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还款(包括支付资金占用费及归还守约方超股比投入的股东借款本金)的,违约方除须按本协议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外,守约方还有权按约定行使折股权利。

  ④若系杨蕾违约的,公司有权选择按约定行使折股权利或选择要求郑青海、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上述第③款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3、郑青海、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自愿为杨蕾应履行的本协议义务(包括向秦汉新城出借借款义务、向守约方归还借款本金、向超股比担保方支付其超股比承担的款项)、应支付的款项(包括资金占用费、逾期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即便有上述约定,但守约方作为借款资金的实际提供方,仍有权选择由秦汉新城向守约方归还借款本息(秦汉新城应归还的借款本金应扣除违约方已向守约方归还的借款本金),秦汉新城应自接到守约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归还借款本息。守约方选择由秦汉新城归还借款本息的,借款利息按年利率8%计算。且在守约方选择由秦汉新城向其归还借款本息的情况下,违约方仍应按上述2第①项的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资金占用费。且协议各方明确,违约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归还守约方超股比投入的股东借款本金,并付清资金占用费及逾期违约金(如有)前,违约方不得向秦汉新城主张债权。

  5、若公司、杨蕾任一方为秦汉新城的债务承担了保证责任,导致超股比承担保证责任的,则未足额承担担保责任的一方股东(下称 “未承担方”)应按上述2第①、②项的标准及时间向超股比承担保证责任的一方(下称“超股比担保方”)支付资金资金占用费并按期归还超股比担保方超股比承担的款项本金。若系公司承担超股比担保责任,公司除有权向杨蕾追偿外,还有权就其超股比承担的款项同时向郑青海、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6、若违约方任意一期逾期支付资金占用费或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守约方归还守约方超股比投入的股东借款本金或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超股比担保方归还其超股比担保的款项的,自逾期之日起,违约方须以应付未付款项(应付资金占用费+应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如任一方逾期支付资金占用费超过两期的,则另一方有权宣布本协议项下所有款项全部提前到期,要求违约方立即归还。

  7、本协议自公司、杨蕾、郑青海、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秦汉新城项目建设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秦汉新城以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方式向西部信托融资2.7亿元的回购义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216.62亿元(包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包含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和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3.3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约为176.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2.09%。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9-132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2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莫晓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参加会议。经公司过半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苏琳薇女士主持,应参加表决的监事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2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莫晓丹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以下属公司物业作为底层资产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票据的议案》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拟以下属公司物业作为底层资产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票据的议案》。

  3、《关于公司注销云南万科城投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注销云南万科城投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西安海荣青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为西安海荣青东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秦迎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为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秦迎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附件:

  莫晓丹女士简历

  莫晓丹,女,1971年8月出生,汉族,云南昆明人,中共党员,硕士。

  曾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云南城投创业投资公司董事长;瑞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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