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天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天龙”)于近日收到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22000791),发证时间:2019年11月18日,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长春天龙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19年-2021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率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胡建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且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2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滨田修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3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且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 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6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63元,共计募集资金36,5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8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7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6号)。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869.37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5.64%。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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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421.94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1,100万元。截至目前,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600万元,其余已到期赎回。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且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二) 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滚动使用。即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等产品,不包括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于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半年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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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0.47%,货币资金余额为14,172.04万元。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4.67%。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且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且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理财产品等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天龙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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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