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6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浦宝英女士
6.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266,610,9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46%。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265,407,1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4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03,8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19%。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数96,095,4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435%。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朱东律师和张楚婷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
1.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浦宝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浦宝英女士获得赞成票3,266,457,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95,941,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
1.1.2选举张顺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张顺福先生获得赞成票3,266,457,1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95,941,6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
1.1.3选举徐国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徐国群先生获得赞成票3,266,457,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95,941,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
1.1.4选举张铁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张铁楹先生获得赞成票3,266,457,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95,941,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9%。
1.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陈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良先生获得赞成票3,266,482,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95,966,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2%。
1.2.2选举蒋建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蒋建华女士获得赞成票3,266,482,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95,966,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2%。
1.2.3选举魏青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魏青松先生获得赞成票3,266,482,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95,966,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2%。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
2.1 选举王松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王松奇先生获得赞成票3,266,299,0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95,783,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4%。
2.2 选举章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章明先生获得赞成票3,266,299,0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95,783,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4%。
2.3 选举贾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贾宇先生获得赞成票3,266,677,9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21%,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赞成票96,162,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697%。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50,567,983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实际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16,042,998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516,042,9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96,095,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年-2022年)》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50,567,983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实际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16,042,998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515,250,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64%;反对票79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53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95,302,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51%;反对票79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4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266,610,9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96,095,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2020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266,610,9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96,095,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2020年度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266,610,9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96,095,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2020年度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266,610,9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96,095,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朱东律师和张楚婷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6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职工大会,同意选举冯芳女士和胡永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冯芳女士和胡永军先生将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冯芳女士,中国国籍,1965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主办,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经理,江苏省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北项目公司财务总监,江苏省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审计监察部经理,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高级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审计部负责人、审计部总经理。
截止目前,冯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冯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冯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永军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处计划员、物资部计划员、经营部电力营销专职、总经理工作部(党委办)秘书、总经理工作部(党委办)副主任、党群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党群工作部主任,公司综合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综合部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胡永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胡永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胡永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6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9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其中董事蒋建华女士和魏青松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浦宝英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选举浦宝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拟设立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各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选举董事浦宝英女士、蒋建华女士和魏青松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其中浦宝英女士为主任委员,蒋建华女士和魏青松先生为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选举董事陈良先生、张顺福先生和蒋建华女士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陈良先生为主任委员,陈良先生和蒋建华女士为独立董事且是会计专业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3、选举董事蒋建华女士、徐国群先生和陈良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其中蒋建华女士为主任委员,陈良先生和蒋建华女士为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4、选举董事魏青松先生、张铁楹先生和陈良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魏青松先生为主任委员,魏青松先生和陈良先生为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聘任李宪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聘任胡道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聘任顾中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附件: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李宪强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正高级经济师,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家、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优秀企业家。历任江淮阴发电厂材料科副科长、科长、副总经济师、副厂长,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兼任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国信泗阳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淮安第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截止目前,李宪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李宪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道勇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韩合资南京南宇玻璃有限公司销售部职员、南京康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信用担保公司业务经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集团部门正职级),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胡道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胡道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顾中林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历任新海电厂结算中心主任,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副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日,顾中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顾中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顾中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7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9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五名监事,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五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王松奇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选举王松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7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或“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5),公司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集团”)和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资产”)拟分别将其持有的江苏国信167,889,569股和20,390,244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
2019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国信集团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无偿划转已于2019年12月19日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舜天集团和舜天资产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国信集团将持有江苏国信2,671,994,627股股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72%。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国信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