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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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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9-061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19年12月26日

  一、公司    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本公司    证券简称的议案》,拟将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海信视像”,证券代码“600060”保持不变。

  二、公司    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为更好的反映本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定位,以及满足本公司品牌管理与品牌发展需要,从而提升本公司影响力,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根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全称已于2019年12月18日由“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临 2019-054)、2019年12月19日披露的《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9-059)以及2019年12月20日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临 2019-060)。

  为建立统一的形象识别,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    证券简称将自2019年12月26日起由“海信电器”变更为“海信视像”,证券代码“600060”不变。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编号:临2019-062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披露了《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9-050),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电子控股”)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00%的股份。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信电子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26,169,54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海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海信电子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8,799,2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6.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海信电子控股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完毕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海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海信电子控股

  (二)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海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17,193,23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9.53%;海信电子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65,436,4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海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海信电子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2,629,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3%。

  (三)增持完成后,海信集团仍持有本公司股份517,193,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3%;海信电子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91,605,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海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海信电子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8,799,2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3%。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期限:自2019年11月22日起12个月内;

  (二)增持规模:不超过总股本的2%,按照目前总股本1,308,481,222 股计算,增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6,169,624股;

  (三)增持股份种类:A股普通股;

  (四)增持方式:集中竞价;

  (五)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 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海信电子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169,5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增持后海信电子控股合计持有公司91,605,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 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增持出具了《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海信电子控股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海信电子控股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完毕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海信电子控股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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