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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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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54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工作细则》。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55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加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财务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56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作为公司长期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拟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09万元。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瑞华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瑞华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1、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4、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6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6、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8、资质:中审众环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资质进行了审查,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改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本次变更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提供的有关变更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对其资质进行了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聘任其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财务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57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3、债务重组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4、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并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施行。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修订通知》自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开始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内容及影响

  公司金融工具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在准则实施日,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该准则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内容及影响

  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目前暂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因此对公司无实际影响。

  (三)债务重组准则变更内容及影响

  公司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根据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目前暂不涉及债务重组业务,因此对公司无实际影响。

  (四)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内容及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5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以上修改,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相应的章节、条文序号依次顺延或变更。

  本次章程修订事宜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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