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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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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2019-033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会议由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王世安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张承胜先生因事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吕祥红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的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属于应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施诗、唐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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