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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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田荣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李明先生、董事田佳女士、董事陈思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伟伟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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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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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标的资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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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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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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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交易对价的支付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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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议案名称:交易对价的支付保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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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保证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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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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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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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分配利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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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职工安置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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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议案名称:债权债务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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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议案名称:其他事项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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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议案名称: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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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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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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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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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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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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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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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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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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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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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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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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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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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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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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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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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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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2.00至2.15、3、4、5、6、7、8、9、10、11、12、13、14、15、16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邵丽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