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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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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及股东减持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商赢环球           公告编号:临-2019-138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及股东减持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及股东减持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300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收到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监管工作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回复,根据《工作函》的要求,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2019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公告称,由于商赢控股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出现违约,长江证券拟在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90天内平仓处置不超过3%,商赢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在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第4到6个月减持不超过3%。

  (一)请公司控股股东与长江证券明确,双方关于股东股票减持以及平仓处置的比例分配及时间安排意见是否一致。主动减持及平仓处置均属于股东减持行为,相关股东应确保二级市场减持行为符合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商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赢控股公司”)确认核实,其已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公司”)就公司股票减持以及平仓处置的比例分配及时间安排达成一致,双方将按照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并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长江证券公司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商赢控股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6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36)。

  (二)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审慎评估资信情况和质押风险,明确为解决股份质押冻结问题已采取及拟采取的举措安排。股东股份质押平仓、司法冻结等存在风险隐患或处置进展的,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经公司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商赢控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军先生,目前,商赢控股公司拟采取延长合同期、增加担保物等方式解决股份质押冻结问题,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19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前期金额约2.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报备的银行进账单信息显示,其中有7500万元的到账时间在2018年12月1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但根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及核查意见,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仅为1769万元,低于上述12月17日的募集资金归还金额。

  (一)请公司及保荐机构审慎核实,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小于临近期末归还金额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收付和余额情况是否真实有效,并说明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回复:

  (1)公司审议决策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28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2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全资子公司商赢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赢文化公司”)4,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上海技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邑教育公司”)5,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上海商赢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赢盛世资产公司”)5,000万元、全资孙公司商赢盛世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赢盛世电商公司”)13,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发布了《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137)。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项目为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以下募集资金项目:补充子公司Star Ace Asia Limited和Orient Gate Enterprise Limited流动资金项目13,000万元(原募集资金账户3105018236000000085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15,496.2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1001320629000034025)。

  (2)后期划款及归还以及信息披露情况

  1)向全资子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划款情况

  ■

  说明:原募集资金账户31050182360000000854支付1.6亿,其中3,000万为该账户产生利息收入。

  2)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①2018年12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就上述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7,500万元事项进行了公告《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②2019年11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

  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就上述归还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事项进行了公告《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3)2018年末余额情况及期间使用情况

  ①截至2018年12月16日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显示,截至2018年12月16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累计为1,962.6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②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2月17日收到子公司还款7,500万元,后续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其中,支付货物采购款为向上海优料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新型3D羽绒面料3,819.69万元。2018年12月初经相关内部审批流程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烨歆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优料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向上海优料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新型3D羽绒面料,根据采购审批报告产品较为紧俏,本次采购按公司合同管理和付款审批流程审批后支付款项3,819.69万元(业务具体审批流程为:2018年12月2日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接洽,并进行合同起草和送审,由法务部审核后提交财务总监审核,最后总经理审批后与对方签约执行),截至目前交易对方未交货。公司已于 2019年11月28日发了《催告函》,要求上海优料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前向公司履行购销合同项下的全部交货义务,若届时未履行交货义务,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向法院起诉并追究法律责任。目前,公司正在准备通过司法途径追讨上述款项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支付租赁费及押金主要为向上海荦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3,229.77万元租赁奉贤区江海镇的16,854.64平方米房屋用于仓储及配套服务。

  ③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为1,769.14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信息与公司此前披露的2018年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一致。

  4)其他事项

  ①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原因

  由于业绩下滑孙公司星盈亚洲和东志公司无法及时足额偿还贷款,2018年11月初,星盈亚洲和东志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亚洲)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金额为港币 10,000万元的部分贷款业务现逾期,债务总额为美金11,694,180.76元, 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发布公告(临-2018-135),受此影响其他金融机构与孙公司就贷款归还事项进行沟通,由于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孙公司债务纠纷涉及公司被列为被告的可能风险,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28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2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临时补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以防止募集资金被冻结的风险。

  ②子公司Star Ace和Orient Gate用于偿还贷款及流动资金1.3亿元项目,于2018年9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因外汇管理等问题超过一年未实施。公司于2019年11月将其中1.28亿元归还商赢盛世电商公司的对外借款,其中200万元用于支付上市公司流动运营资金,存在使用主体不一致,不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但最终用途属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

  (3)公司核查结论

  公司通过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银行明细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协议及审批流程等的核查,公司认为,除上述二、之(一)之(2)之4)之②所述事项存在部分募集资金使用主体不一致的情况,不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外,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末余额小于2018年12月17日归还金额的主要是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对外使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余额情况与公司对外披露的一致,本次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涉及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划款回单、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募集资金银行明细账、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协议及审批单据以及上市公司公告等资料后,保荐机构认为:

  1、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末余额小于2018年12月17日归还金额的主要是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对外使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余额情况与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一致;

  2、上市公司2018年12月底向上海优料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3D羽绒面料货物截至目前未交货或回款,上市公司应尽快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控制该笔资金安全;

  3、2019年11月归还的1.95亿临时补流募集资金实质上已作为永久补流使用。其中子公司商赢盛世电商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回款账户和此前划出的募集资金账户不一致;子公司Star Ace和Orient Gate用于偿还贷款及流动资金1.3亿元项目于2018年9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因外汇管理等问题超过一年未实施,上市公司用上述募集资金(流动资金)于2019年11月归还商赢盛世电商的1.28亿元对外借款以及支付上市公司流动运营资金200万元,存在实施主体不一致的情况;上述情况不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涉及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请公司及保荐机构审慎核实,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资金流向和余额的准确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合规性,以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说明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情况。

  回复:

  (1) 募集资金项目总体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91号文《关于核准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9,970,000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10,387,700.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0,330,477.87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9月28日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104002号《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18日,经过历次决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项目9补充SA和OG补流和还贷,公司于2019年11月将其中1.28亿元归还商赢盛世电商公司的对外借款,其中200万元用于支付上市公司流动运营资金,存在使用主体不一致,不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但最终用途属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

  (2)相关募集资金变更的决策情况

  经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后历次决议变更情况如下:

  ■

  ■

  (3)各期末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5,726,987.06元,2016年末未到期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970,000,00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4,290,528.95元,2017年末未到期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757,000,000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691,357.47元,期末未到期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50,000,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18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7,513.71元。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6年10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3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26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和签署相关文件,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6年11月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7年10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和签署相关文件,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7年10月31日,上市公司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8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和签署相关文件,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上市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18年5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9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8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和签署相关文件,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19年6月24日,上市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其他情况

  因流动资金开支和银行结算(支付日常工资、开销和采购等)需要,公司的募集资金流动资金项目存在由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先划入母公司一般户和子公司一般户后再对外支出的情况;2016年11月审议通过的用流动资金对子公司上海烨歆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注资实缴人民币 2,000 万元项目后,划入1,000万元给烨歆贸易一般户进行流动资金使用,剩余1,000万元经保荐机构提示后于2017年2月15日划入兴业银行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使用。公司认为上述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专户资金划入一般户后使用的情形,不违反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6)公司核查结果

  公司通过核查后认为,除上述(1)所述事项中,用于项目9补充SA和OG补流和还贷资金13,000万元,公司于2019年11月将其中1.28亿元归还子公司的对外借款,其中200万元用于支付上市公司流动运营资金,存在使用主体不一致,不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但最终用途属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除此之外,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年末余额的准确性、相关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决策程序、购买理财资金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7)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划款回单、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募集资金银行明细账、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协议及审批单据以及上市公司公告等资料后,保荐机构认为:

  1、上市公司子公司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子公司大连创元在建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中2017年有1,500万元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该公司一般户后再对外支出,该事项保荐机构已经于2017年现场检查后在现场检查报告中提示公司进行相应的整改;“子公司大连创元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不达预期,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但工程待验收;

  2、上市公司2018年12月底向上海优料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3D羽绒面料货物截至目前未交货或回款,上市公司应尽快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控制该笔资金安全;

  3、2019年11月归还的1.95亿临时补流募集资金实质上已作为永久补流使用。其中,子公司Star Ace和Orient Gate用于偿还贷款及流动资金1.3亿元项目于2018年9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因外汇管理等问题超过一年未实施,上市公司用上述募集资金(流动资金)于2019年11月归还商赢盛世电商的1.28亿元对外借款以及支付上市公司流动运营资金200万元,存在实施主体不一致的情况及回款账户和此前划出的募集资金账户不一致的情况。上述情况不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涉及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主要问题,保荐机构通过书面提示、电话提醒等方式,提示上市公司进行整改,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8)公司对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的说明

  1、公司子公司大连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子公司大连创元在建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中2017年有1,500万元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该公司一般户后再对外支出,该事项已经于2017年在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后根据要求公司进行相应的整改。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烨歆贸易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底向上海优料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3D羽绒面料货物截至目前未交货或回款,保荐机构建议公司应尽快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控制该笔资金安全,公司经查该业务具体审批流程为:2018年12月2日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接洽,并进行合同起草和送审,由法务部审核后提交财务总监审核,最后总经理审批后与对方签约执行。公司已于2019年11月责成公司法务部门介入,目前正在与交易对方积极沟通,要求终止协议并立即退还货款,同时正在准备通过司法途径追讨上述款项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以维护公司利益。

  3、子公司Star Ace和Orient Gate用于偿还贷款及流动资金1.3亿元项目,于2018年9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因外汇管理等问题资金无法出境超过一年而未实施,由于工作失误未能及时进行实施主体变更,存在具体使用主体不一致情形,但募集资金最终使用用途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已责成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并加强业务管理和相关培训工作。2019年12月9日公司开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规范》的专题培训,以提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业务管理能力,同时,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刻反省,举一反三,强化规范管理意识,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特此说明。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商赢环球           公告编号:临-2019-139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商赢盛世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涉案的金额:本案涉及诉讼本金为人民币193,074,640元。截至2019年12月19日,杭州昆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偿还购房款人民币47,074,640元,尚余购房款人民币163,000,0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商赢盛世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赢盛世电商公司”)因与杭州昆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昆润公司”)存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委托律师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申请。近日,商赢盛世电商公司收到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人员案件受理通知书》(2019)浙01民初4338号(以下简称“《受理通知书》”),根据《受理通知书》,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商赢盛世电商公司与杭州昆润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事正式立案。

  在商赢盛世电商公司向中级人民法院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事对杭州昆润公司提起诉讼的同时,公司及商赢盛世电商公司也正与杭州昆润公司积极沟通,目前双方沟通顺畅,在商赢盛世电商公司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后,商赢盛世电商公司已陆续于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2月5日收到杭州昆润公司返还的购房款共计人民币30,074,640元,截至2019年12月19日,杭州昆润公司已偿还购房款共计人民币47,074,640元,尚余购房款人民币163,000,000元。公司将继续与杭州昆润公司保持积极沟通,争取通过调解或和解的方式妥善解决纠纷并尽快收回欠款。

  二、 诉讼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 各方当事人

  原告:商赢盛世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昆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 本案事实与理由

  2018年2月,原被告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原买卖合同”),原告向被告购买被告所开发建设的昆仑商务中心第B幢第5-12层。签约后,原告按约向被告支付一半的购房款人民币210,121,000元。

  嗣后,由于被告未能在原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原被告双方于2018年11月1日签订了原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原告给予被告取得《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宽限期并同时顺延了原告支付剩余放款的期限。

  2019年4月18日,考虑到原被告双方自身经营需要及安排,原被告双方再次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新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并终止了原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新买卖合同约定,原告以人民币210,074,640元向被告购买坐落于杭州市上城区昆仑商务中心2号楼5-8层的商品房共计16套(即原购买房产中的部分房产,以下简称“新标的房产”)。原告按照原买卖合同约定已向被告支付的购房款人民币210,121,000元中的人民币210,074,640元作为原告购买新买卖合同项下的新标的房产的购房款,即原告就购买新买卖合同项下的新标的房产已经向被告全额支付了新标的购房款。

  但是,被告却没有按照新买卖合同的约定在2019年6月25日前注销新标的房产之上的抵押登记,且至今仍旧未能注销该抵押登记,由此导致新标的房产至今未能过户到原告名下。有鉴于此,原告于2019年7月9日决定终止本次房产购买事项并正式解除新买卖合同。

  自原告决定终止本次购买房产以来,原告与被告就购房款及逾期违约金的返还事宜持续进行沟通。被告亦于2019年7月向原告返还了1700万元的购房款。2019年8月16日,原告收到被告发来的《承诺函》,被告同意终止原告与其签订的新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并承诺在2019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依法偿还相应款项。同时,如新标的房产能够在2019年10月30日前注销其上所有抵押登记的,公司有权选择继续按照新买卖合同条款约定购买该标的房产,被告同意无条件予以配合履行。

  但是,2019年10月30日前,被告没有再向原告返还任何的购房款,也没有注销新标的房产上任何的抵押。

  有鉴于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及合同约定,原告依法诉至贵院,恳请贵院查清事实,依法支持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

  (三)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购房款193,074,640元;

  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计算至被告向原告偿还全部的购房款之日止),暂算至2019年11月1日为2,490,662.86元;

  3、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解约违约金3,861,492.8元;

  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人员案件受理通知书》(2019)浙01民初4338号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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