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编号:临2019-107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ST慧球重组实施相关事项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0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补充说明。由于公司尚需就《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项进一步核实确认,且中介机构需就《问询函》回复相关文件的出具履行内部审核流程,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正协调各方加快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将于2019年12月25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编号:临2019-108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判决书及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2,926,756.44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收到的27起虚假陈述索赔诉讼判决及裁定中,公司需赔偿共计1,434,431.52元;公司已对上述诉讼案件计提了预计负债,其中2019年计提预计负债470,159.49元,预计减少当期利润470,159.49元。后续公司将积极上诉,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宁中院”)发来的案号为(2018)桂01民初635号等26份《民事判决书》及案号为(2018)桂01民初612号之一的1份《民事裁定书》,对公司涉及的27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进行了一审判决及裁定,现将相关判决及裁定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 案件当事人
原告:李振江等27名自然人
被告: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件基本情况
因公司在前实际控制人顾国平、鲜言控制期间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原告方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南宁中院提起诉讼。
三、原告的诉求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2,926,756.44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
四、案件判决及裁定情况
上述27起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案件,其中21起公司需赔偿共计1,434,431.52元;5起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起裁定原告撤回起诉,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五、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案件均为一审判决,公司已对上述诉讼案件计提了预计负债,其中2019年计提预计负债470,159.49元,预计减少当期利润470,159.49元。后续公司将根据二审情况对相关诉讼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实际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以二审判决为准。
公司2018年8月11日发布了《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临2018-029),2019年5月7日发布了《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临2019-037),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相关信息进行了详细披露,此次收到的27份判决书及裁定书均为此前已披露案件中部分案件的一审判决。
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相关诉讼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后续公司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