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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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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27,201,8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1%,其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48,900,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3%,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8.26%。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38,974,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1%,完成上述交易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57,400,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0%,占所持公司股份的58.64%。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