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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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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19-119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杨杨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自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12月19日杨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0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杨杨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19年9月18日起至2020年3月17日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103,907股公司股份。

  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0日、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截至2019年9月19日,杨杨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经过半,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07,200股;截至2019年12月18日,杨杨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经过半,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92,300股。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减持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情况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孙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3号),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1日完成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及上市事宜,本次发行新股11,151,078股,公司总股本由239,233,684股增至250,384,762股。杨杨在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12月19日期间减持2,503,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本公告中相关减持比例均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50,384,762股计算所得。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杨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承诺的规定。

  2、杨杨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杨与董永东、史兴领、许广德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4人合计控制公司35.77%的股份;本次减持后,4人合计控制公司34.77%的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杨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杨杨出具的《关于科大国创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19-120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19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9日(周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2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3日(周五)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永东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46,337,7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45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25,287,7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381%。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7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1,050,0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071%。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46,269,585股、反对68,20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小东、杨帆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19-121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丁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孙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3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151,078股,发行价格16.68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85,999,981.04元,扣除发行费用21,141,151.08元(不含税金额为19,944,482.1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6,055,498.90元(含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1月27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8141号《验资报告》。

  2019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议案》,同意公司以重组配套募集资金16,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贵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博新能”、“甲方”)增资,用于实施“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核心控制器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

  二、协议的签订情况和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贵博新能与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丙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丁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丁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丁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丁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丁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高书法、蒋贻宏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和丁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和丁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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