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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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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2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0日、2019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2019年6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部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大额对公定期存款协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购买大额定期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9)。上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日到期赎回,本金6,000万元及收益126.42万元已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三、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自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含本次)共计3.36亿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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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 备查文件

  公司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的《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500万元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9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300万股,不高于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35%,不高于2.25%,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公告编号:2019-118)、《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9-121)等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8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4%,购买的最高价为23.67元/股,最低价为23.50元/股,成交均价为23.5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997,119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公司股份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19年12月18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1,230,900股。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4,7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807,725股)。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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