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10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6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下午1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洁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白琳先生和李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核查,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上述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102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10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白琳先生和李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核查,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最近二年内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均未曾受过监管机关的处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
白琳先生简历
白琳,1983年5月生,管理学和法学双学士,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2006年进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团委书记、融资副总经理。
白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白琳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白琳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白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白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斌先生简历
李斌,1981年9月生,金融学硕士,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2016年进入公司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李斌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李斌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李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李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10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在杭州平海路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黎洁女士(黎洁女士最近二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
黎洁女士简历
黎洁,女,1977年11月生,硕士,中级经济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2000年至2002年任浙江大学任社团指导中心主任,2003年至2004年任浙江大学团委任副书记。2004年12月进入广宇集团工作,历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总裁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党委副书记、总裁助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黎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黎洁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黎洁女士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黎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黎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10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第五届董事会提名王轶磊先生、江利雄先生、胡巍华女士、邵少敏先生、华欣女士、徐晓先生、何美云女士(独立董事)、张淼洪先生(独立董事)、刘南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提名王轶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提名江利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提名胡巍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提名邵少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提名华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提名徐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提名何美云女士(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提名张淼洪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 提名刘南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105号)。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因生产经营所必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参股投资的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含已资助的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
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和江利雄先生任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涉及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经关联人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2019-106号)。
三、《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星期二)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107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10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轶磊先生、江利雄先生、胡巍华女士、邵少敏先生、华欣女士、徐晓先生、何美云女士(独立董事)、张淼洪先生(独立董事)、刘南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何美云女士、张淼洪先生、刘南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淼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同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公司承诺: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履历材料,本次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具备了与职权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等;
3、同意将本次董事会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轶磊先生简历
王轶磊,1982年6月生,硕士。中国公民,有境外居留权。2004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总裁秘书、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副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浙江省政协常务委员、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王轶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王轶磊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王轶磊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王轶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43,920股,同时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轶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利雄先生简历
江利雄,1967年4月生,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起任职于杭州市上城区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公司前身),历任生产技术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核算供应部经理、总工程师、总裁助理、项目负责人、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江利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江利雄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江利雄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江利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4,22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江利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巍华女士简历
胡巍华,1971年10月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进入杭州市上城区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工作(公司前身);2003年至2018年7月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胡巍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胡巍华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胡巍华女士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胡巍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30,48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胡巍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邵少敏先生简历
邵少敏,1964年7月生,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浙江大学金融专业兼职导师,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德清县副县长,浙江省体改委证券处副处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原杭州特派办)上市公司监管处处长和稽查处处长,浙商证券有限公司(原金信证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裁,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总裁。2007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邵少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邵少敏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邵少敏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邵少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邵少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华欣女士简历
华欣,1978年7月生,管理学硕士,文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浙江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书记、浙江大学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项目总监。2004年9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华欣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华欣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华欣女士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华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华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晓先生简历
徐晓,1968年4月生,大学本科,助理经济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杭州南北电脑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华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元华商城百货有限公司、上海渊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担任管理职务。2011年10月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助理。
徐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徐晓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徐晓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徐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徐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美云女士简历
何美云,1964年2月生,硕士,EMBA,高级经济师,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参加工作。曾任杭州商业学校团委书记、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
何美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何美云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何美云女士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何美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美云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何美云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淼洪先生简历
张淼洪,1950年5月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参加工作。曾任浙江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财务科长,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委派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总会计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委派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总会计师。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40周年《百年名院百年品质》策划、编辑,2010年6月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淼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张淼洪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张淼洪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张淼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淼洪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张淼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南先生简历
刘南,1957年12月生,大专学历,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参加工作,曾任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主任、书记,杭州市上城区劳动局局长,杭州市上城区工业园区主任,杭州市上城区区长助理,杭州市上城区副区长,杭州市老龄工作办公室主任,杭州市民政局副局长。2010年退休。现拟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刘南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刘南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刘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南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刘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10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七次会议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因生产经营所必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房产”)对其参股投资的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贵宇”)合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含已资助的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
新昌锦源府项目开发主体绍兴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杭州贵宇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发,各股东均按出资比例对杭州贵宇进行了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杭州贵宇提供过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6,000万元,在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现因新城房产参与杭州贵宇增资【本增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2019-096)】。增资完成后公司及新城房产作为股东将继续按出资比例履行对杭州贵宇的财务资助义务,确保其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七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及新城房产对杭州贵宇合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含已资助的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因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和董事江利雄先生任杭州贵宇的董事,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3月20日
(2)注册地址:上城区平海路6-8号五层507室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5)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6)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10.1.6的相关规定,杭州贵宇系公司关联法人。
(7)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杭州贵宇资产总额1.87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所有者权益1.8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0.6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10月31日,杭州贵宇资产总额27,393.8万元,负债总额28,424.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30.4万元,2019年1-10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032.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2018年度,公司未对杭州贵宇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发生财务资助时,公司将与交易对象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金额:以实际资助金额为准;
2、财务资助资金适用的利率: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
3、财务资助期限: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
4、违约责任;财务资助金额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期限及时归还,若逾期归还,要求违约方按照资助金额和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城房产,共同为杭州贵宇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公司通过派驻财务人员、管理人员的方式,全面参与其日常经营,了解项目投资或开发进度,对财务资助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客观、科学地评估与判断,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预警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审计部也将对上述子公司发生的财务资助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七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慎、认真的研究,就本次会议审议《关于对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房产”)参与杭州贵宇的增资,成为其股东。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城房产共同对杭州贵宇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含已资助的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有利于提升其营运能力和资信水平,有利于快速提高其盈利能力,有利于其尽早地贡献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发生财务资助时,股东方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对财务资助采取了恰当地风险防范措施,该事项出现违约的风险较小。
3、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此回避表决。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对杭州贵宇的财务资助事项。
六、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44,478.93万元(含本次确认金额),无逾期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10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七次会议决议定于2020年1月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7日(星期二)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7日当天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7日9:15至2020年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2月3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1关于选举王轶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江利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胡巍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邵少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华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徐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2-1关于选举何美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张淼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刘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3-1关于选举白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李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105号)和《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102号)。上述议案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4、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事项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2019-106号)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1月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0年1月2日、1月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华欣、朱颖盈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七次会议决议。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3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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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1、议案2、议案3为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1.06代表第六位候选人。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2.03代表第三位候选人。议案3为选举股东代表监事,3.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2)填报选举票数
上述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议案4,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提案作如下表决: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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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姓名或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