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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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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 〔2019〕089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5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肖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审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 〔2019〕090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装备”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华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明”)于近日与济南高新区中心区腾笼换业推进中心(以下简称“腾笼中心”)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同约定腾笼中心拟收回山东华明持有的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天辰大街389号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物(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腾笼中心对山东华明提供的最新收储补偿、补助、奖励金额合计260,659,127.30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还须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济南高新区中心区腾笼换业推进中心,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包括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天辰大街389号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物,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鲁(2017)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67925号、0167928号、0167932号,证载共有宗地面积32,060平方米,建(构)筑物证载面积25,342.13平方米。

  (二)标的资产权属

  上述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标的资产价值

  济南高新区中心区腾笼换业推进中心与山东华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收回补偿管理暂行办法》(济政办字[2019]42号)规定以评估补偿方式收回位于济南高新区天辰大街389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

  公司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方亚事”)对上述土地、建(构)筑物及附属物进行评估。

  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济南高新区中心区腾笼换业推进中心拟以基准地价评估收回国有建设用地涉及的山东华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746号〕(以下简称《土地评估报告》),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0月31日,山东华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为185,299,2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伍佰贰拾玖万玖仟贰佰元)。

  北方亚事出具的《济南高新区中心区腾笼换业推进中心拟以基准地价评估收回国有建设用地涉及的山东华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土地上的房屋建(构)筑物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745号〕(以下简称《房屋评估报告》),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0月31日,山东华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值为49,757,064.00元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柒拾伍万柒仟零陆拾肆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基于政府的调整反馈,最新协议如下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

  甲方:济南高新区中心区腾笼换业推进中心

  乙方:山东华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标的情况

  甲方收回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物位于本市高新区天辰大街389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证载地类(用途)为工业。四至为东至道路,西至高新区建设用地,南至天辰大街,北至高新区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鲁(2017)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67925号、0167928号、0167932号,证载共有宗地面积为32,060平方米,本次收回实测土地面积为32,060平方米(详见勘测定界图),实测地上建(构)筑物面积27,106.95平方米,其中《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25,342.13平方米。

  2、合同价款

  2.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按照《济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收回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基准地价评估收回补偿方式收回乙方土地使用权。双方认同经山东弘裕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该宗土地评估价格为人民币壹亿捌仟陆佰肆拾玖万叁仟零贰拾元整(¥186,493,020元);建(构)筑物及附属物评估价格为人民币伍仟零肆拾陆万玖仟捌佰贰拾叁元整(¥50,469,823元);以上两项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评估补偿总价共计人民币贰亿叁仟陆佰玖拾陆万贰仟捌佰肆拾叁元整(¥236,962,843元)。

  3、合同价款支付

  3.1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并报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评估补偿总价的30%及提前签约奖励为人民币捌仟贰佰玖拾叁万陆仟玖佰玖拾伍元零伍分(¥82,936,995.05元);

  3.2注销《不动产权证》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评估补偿总价的30%及搬迁补助、停产停业补助,共计人民币捌仟贰佰玖拾叁万陆仟玖佰玖拾伍元零伍分(¥82,936,995.05元);

  3.3宗地供应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补偿款为人民币玖仟肆佰柒拾捌万伍仟壹佰叁拾柒元贰角(¥94,785,137.2元)。本合同在报经有权批准的机关批准生效前,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乙方需无条件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利息。

  4、协议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报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整体发展战略。

  2、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3、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本次土地收储预计对公司未来的利润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将获得收储补偿价款约2.6亿元,该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收储将按照政府资产收储流程和进度安排进行,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业绩产生影响,可能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产生正面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金额将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

  2、《基准地价评估收回补偿方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测算报告》〔鲁弘评[2019](估)字第100号〕

  3、《房地产估价报告》〔鲁弘估字[2019]第523号〕

  4、《济南高新区中心区腾笼换业推进中心拟以基准地价评估收回国有建设用地涉及的山东华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746号〕

  5、《济南高新区中心区腾笼换业推进中心拟以基准地价评估收回国有建设用地涉及的山东华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土地上的房屋建(构)筑物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第01-745号〕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19〕091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3日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2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金沙智选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28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议案》

  议案1须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20年1月2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月2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纯立

  联系电话:021-52708824

  邮编:200333

  传真:021-52708824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电子邮箱:dsh@huaming.com

  5、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0”,投票简称为“华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1月3日召开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除累积投票制外“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对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填写选举票数。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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